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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讨论] 药典委,不知道怎么说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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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15: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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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仲夏秋夜云 于 2015-12-9 10:44 编辑

12月3日发布消息如下,现在说这个有用吗?当时的公告是说2015121日起实施,有过渡期应该在当时说明,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

16. 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执行的问题
答: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版《中国药典》于2015年6月5日正式发布即为生效。发布之日至实施之日为新版药典执行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内,药品生产、检验机构可执行原药典标准,也可修订后执行符合新版药典的标准。2015年12月1日,应执行2015年版药典的相关规定。



补充内容 (2015-12-3 16:53):
其他条都是相对小问题,就这个过渡期这条看了后想揍人。

补充内容 (2015-12-9 10:26):
这条规定实际很有用。
假如在6月公告中有这一条,我给点赞,完美;
6月至11月中旬之间发布,也点赞,不错;
12月3号发布,只有批判。

医药科技出版社药典预售渠道公告.png
药典委12.03执行公告.png
药典委12.03执行公告word内容.png
药典委药典预售渠道公告.png

点评

你揍不着他们,呵呵。  发表于 2015-12-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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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2-9 10: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谢谢你的发现,我给你补充一下图片证据到首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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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15: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感觉这个的颁布,里面有些让人恨得牙痒痒!早这么说的话,我们就不至于在这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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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5: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管-小伟 发表于 2015-12-3 15:47
对头,感觉这个的颁布,里面有些让人恨得牙痒痒!早这么说的话,我们就不至于在这纠结了~~

6个月里面各项工作轻松排开完成,何至于大家都赶到最后弄得这么紧张、这么多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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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15: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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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6: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纠结啊

特别是那个辅料是否写入说明书中啊,让企业纠结纠结啊,得不到官方的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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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16: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培养基到现在都不全,怎么2015版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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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16: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年一换,带动的是多少的GDP多少的就业率以及多少土豪!每每想到这,我就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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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6: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不怕做事,就怕被人指挥的不知道该怎么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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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对了  发表于 2015-12-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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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16: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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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16: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呵呵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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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16: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坑人啊,药典委早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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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6: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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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12-3 17: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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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12-3 17: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论坛讨论不都说了,其实可以提前问问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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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谁啊,谁敢官方回复。个人认为肯定有企业私下问过,但是即使问完了,心里也打鼓啊,没有正式的公告出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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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12-3 20: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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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21: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质量受权人还说一定要在12月1日执行,不能提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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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21: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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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22: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子墨吉 发表于 2015-12-3 21:36
我们质量受权人还说一定要在12月1日执行,不能提早

你们质量受权人说的没错,按照原来的公告就应该是这样,所以现在看到这条才生气,已经12月3号了,现在公布的这条屁用都没有。哪怕11月3号公布这一个月也够做很多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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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4 08: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不知道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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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4 08: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吧................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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