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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gs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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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及监测] 关于微生物限度检查供试液制备“1:10”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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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2-3 16: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ansion851014 发表于 2016-2-3 12:14
我给你普及一下吧,不娱乐了,娱乐的逼格都低了。
1、必须要定容;
2、你讲的容量瓶不能高压,确实是,但 ...

又拿自己的无知来给我普及了,你还是省省吧,还是引用你的高论“不懂不要误导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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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6: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一开始是说供试液制备吧?   说供试液的量的问题吧?   大家心平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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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2-3 16: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a72736650 发表于 2016-2-3 16:09
好像一开始是说供试液制备吧?   说供试液的量的问题吧?   大家心平气和。。。

你们不知道经过,昨天这朋友在别的帖子出言不逊,训斥我“不懂不要误导别人”,这是来给我普及知识呢,一直在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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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6: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seine 发表于 2016-2-3 16:07
看明白了,你今天晚上还要回去把药典4部1100生物检查法有关微生物检查的1105,1106,1107还学习一遍是不? ...

我不知道你做的时候有多大,估计我还真没读初中;
药典四部我都有,我不从事QC,也没必要搞得非常非常清楚,至于你的水平,你自己去衡量自己是不是科班出身;
至于电子版,网上有很多,谢谢你的好意;
我没有提经历,你这张嘴问呢连个谢谢也没有,在力保客观的前提下仅仅是个人实验的经验而已,跟经历也没关系吧,估计你没这经历又开始自卑了?哈哈哈
其实一个GBICO就解决的问题,我干嘛跟你说那么多呢,也怨我激动了,还是平常心平常心;
我突然想明白了,原来你是真的不懂,你自己还是先好好看看药典关于实验室控制这本书吧;我也看,不能光鼓励你,自己不求上进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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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6: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a72736650 发表于 2016-2-3 16:09
好像一开始是说供试液制备吧?   说供试液的量的问题吧?   大家心平气和。。。

这个事情他已经自己深深陷入自己的怪圈了;
典型的车间一线员工非科班出身的处事方法;
不承认自己错,还要把别人绕进去,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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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6: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seine 发表于 2016-2-3 16:12
你们不知道经过,昨天这朋友在别的帖子出言不逊,训斥我“不懂不要误导别人”,这是来给我普及知识呢,一 ...

你自己理解为“训斥”,这还是蛮谦虚的说法呢还是蛮孤傲的说法呢?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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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2-3 16: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ansion851014 发表于 2016-2-3 15:47
讨论技术是吧?ok,就让你更明白一点。
首先,需要做一下系统适应性比如空白对照,阴性对照,这些条件都 ...

另外,再郑重和你声明一点:我没有在本论坛看到,也没有在和你两天的撕逼中感觉到,你有什么资本来给我普及知识,而已我也没向你学到与我从业相关的任何东西。你的解答不是驴唇不对马嘴,就是把我当成初学者,你这出发点就是错,所以咱们也不讨论了,你也别指导我了,我能不被误导就知足。看了下你的资料,北航毕业的是吧,还真没资格给我普及知识。再从从业角度讲,看之前几个帖子,你大概也知道情况,也不具备给我科普什么的资格,所以,这是和你最后一个帖子,爱听不听,感觉不舒服,自己找帖子去看,理清人家的逻辑和关注的问题。

忠告一句:哪怕你再牛,也记住三人行必有我师;不懂的、感兴趣东西,默默的去看、去查、去学,不要妄加评论;永远不要先入为主,感觉高人一等;指导人家的前提下,自己要懂,或者自己做过或者明白怎么做,不要不懂装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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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16: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纠结,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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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6: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seine 发表于 2016-2-3 16:00
求你了,别再多说了,行不,说的越多,越透露你的无知?说的东西驴唇不对马嘴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我 ...

别求我,就单从你回复的角度和态度来讲,我暂且认为你是不懂这方面知识的。
你随意牵出一个名词混淆别人,我也是醉了,你的问题别人也不是很清楚,所以你的逻辑思路或者写作思路有一点乱,随后可尝试写一点综述发表在省级期刊来锻炼你的这方面短板,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免费给你修改;
别人求我呢,我一般都很客气的回绝,大家仅仅是交流,你非要求我呢,那你的膝盖就要吃点苦了;
我觉得你还是多看看书吧,说明白点吧,你这个水平的搞理论真的不如走万里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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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6: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seine 发表于 2016-2-3 16:28
另外,再郑重和你声明一点:我没有在本论坛看到,也没有在和你两天的撕逼中感觉到,你有什么资本来给我普 ...

你甭声明了,我也没跟你撕啥,抱歉我说不出那样低俗的话语来;
第二呢,我没指望你去学习,你压根也不是抱着交流的心态来的;
第三,指导你我丢不起那人,仅仅是交流而已,是你的心态扭曲而已;
第四,三人行必有我师,对啊,我有俩导师呢,三个人在一起,有俩老师多好,理论与应用界的大牛;
第五,我一直在讲东西,你没有点对点指出什么来,依旧对个人谩骂加评论,这样可不好啊兄弟(我也不知道你小还是我大);
第六,你发的帖子的质量,我真的想说这个事呢,一般不是很上相;
第七,好自为之,你没遇到和我共事,遇到的话,估计我们会是很好的朋友。
心态对于一个爱学习的人来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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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7: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点有质量的帖子对你来说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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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2-3 17: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gseine 于 2016-2-3 17:39 编辑
ansion851014 发表于 2016-2-3 17:10
发点有质量的帖子对你来说很难吗?

实在是不想理你来的,可是你实在是给脸不要,好的,那我再和你啰嗦几句啊。
我发的帖子我自认也是很简单,在几个群里意见还不统一,发出来,不是我不懂,知道不?只是希望更多的人得出一致的做法,仅此而已,但是,再简单的问题,我没看出你有更高明的见解和解决办法。
再来根据这两天的帖子,看你下面内容逐条来比对下:

你甭声明了,我也没跟你撕啥,抱歉我说不出那样低俗的话语来;---谈到屌丝二字,你能联想到爱情动作片,还联想十足,深谙此道,佩服!所以别再来装清纯。
第二呢,我没指望你去学习,你压根也不是抱着交流的心态来的;----你谈的那些东西根本没资格让谁去学习,“交流”,你站在老师的角度上指责人家“什么都不懂别误导人”就是你父母和你老师教你的是吗?你就是这么和别人交流的是吗?
第三,指导你我丢不起那人,仅仅是交流而已,是你的心态扭曲而已;---不是口口声声给我普及知识吗?那时候怎么不感觉丢人?心态扭曲,自己去检讨?
第四,三人行必有我师,对啊,我有俩导师呢,三个人在一起,有俩老师多好,理论与应用界的大牛;----别拿有的没的来炫耀,这不是你炫耀的资本,有多好?常练动作片的结果吗?还回味呢?
第五,我一直在讲东西,你没有点对点指出什么来,依旧对个人谩骂加评论,这样可不好啊兄弟(我也不知道你小还是我大);----你讲的东西,你不觉得脸红,我都替你脸红,还怎么点对点提问题,我的问题列的明明白白,你解答了哪个是你弄明白了?不懂就算了,方法标准都不知道是什么,还来装懂?
第六,你发的帖子的质量,我真的想说这个事呢,一般不是很上相;----帖子质量好不好,和讨论问题没关系,实际工作中遇到还都是这么些琐碎的小问题,但问题再小,你给出完美解决方法了吗?可惜你还不如我理解的透彻。
第七,好自为之,你没遇到和我共事,遇到的话,估计我们会是很好的朋友。----你行行好,我可没做那梦
心态对于一个爱学习的人来说很重要-----俺心态一直很好,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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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2-3 17: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ansion851014 发表于 2016-2-3 17:10
发点有质量的帖子对你来说很难吗?

你骂人不带脏字,咱没那两下子,但是骂不起,咱躲得起是不?
要是还和你这种人计较,那可真是对不起这个论坛环境了,狗咬人,还真不能和狗一般见识,也真没办法咬回去,那咱就当没看见总行了吧。

宠辱不惊,看花开花落,云淡风轻,看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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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3 17: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谁啊 怎么这么不依不饶的呢    人家都不理你了还隔一会来一贴   还专门挑衅   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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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2-3 17: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gseine 于 2016-2-3 17:58 编辑
a72736650 发表于 2016-2-3 17:43
那个谁啊 怎么这么不依不饶的呢    人家都不理你了还隔一会来一贴   还专门挑衅   不齿

不认识啊,在另一个“中间品取样的帖子”吵起来的,之后到我发的几个帖子来回复,不懂装懂,还和我一通辩: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0&page=3#pid4523453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4&page=4#pid452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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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4 08: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a72736650 发表于 2016-2-3 17:43
那个谁啊 怎么这么不依不饶的呢    人家都不理你了还隔一会来一贴   还专门挑衅   不齿

你不观全局,仅仅如此一句,又岂能了我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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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2-4 09: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药典2015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计数和美国药典及欧洲药典统一了,看看其他药典是怎么说
Water-Soluble Products— Dissolve or dilute (usually a 1 in 10 dilution is prepared) the product to be examined in Buffered Sodium Chloride–Peptone Solution pH 7.0, Phosphate Buffer Solution pH 7.2, or Soybean–Casein Digest Broth. If necessary, adjust to a pH of 6 to 8. Further dilutions, where necessary, are prepared with the same diluent.
从英文原文来看用的是1 in 10,而不是1:10,。考虑到中文和英文可能习惯不一样,所以这里也就别纠结了
那么话说回来,1 in 10 到底怎么配?看看USP凡例的解释(EP同样也有)
An expression such as “(1 in 10)” means that 1 part by volume of a liquid shall be diluted with, or 1 part by weight of a solid shall be dissolved in, a sufficient quantity of the diluent or solvent to make the volume of the finished solution 10 parts by volume. An expression such as “(20:5:2)”means that the respective numbers of parts, by volume, of the designated liquids shall be mixed,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
从上面解释来看,1 in 10对于液体来说就是1体积的样品用稀释液定容到10体积,对于固体,就是1重量的样品溶解并定容到10体积,这里注意g对应ml,kg对应L,以此类推

其实类似的解释在中国药典的凡例也有,例如:
fanli.PNG
从上面也可以看出,这里的解释和USP/EP类似。但是注意,USP对情况规定的很详细到底是用in还是符号:,情况是不一样的,而中国药典用了1→10,还用了个,这就非常不严谨了。举个例子,例如配流动相A:B=1:2对于USP来说就很简单1体积的A混合2体积的B,而对于中国药典来说,这个“”到底在不在凡例描述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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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2-4 09: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想说的是微生物限度计数并不是很严格的定量检查方法,因为微生物生长的因素太多,前面严格的定量是没有意义的,例如在计数法的最后可接受标准就解释了如果可接受标准为100,那么实际允许的计数可以达到200
我们习惯的做法通常是如果要求样品溶液配制为1:10,对于液体来说就是1体积的样品+9体积的稀释液,对于固体来说,就是1重量的样品溶解在10体积的稀释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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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2-4 09: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Doitasyoulike 发表于 2016-2-4 09:04
还想说的是微生物限度计数并不是很严格的定量检查方法,因为微生物生长的因素太多,前面严格的定量是没有意 ...

真是高手,一看就是行家,你的这两个回复就是完全明白了我的意思----是药典不严谨,导致大家做法不统一,而又有理有据,阐明了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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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7 09: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借宝地请教个问题。原料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时候取样量怎么选择?通则1105说: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那么取样的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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