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054|回复: 13
收起左侧

[变更管理] 简单的CAPA纠正预防规程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6-6-13 11: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提下意见

CAPA纠正预防.pdf

736.97 KB, 下载次数: 28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3 11: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粗略扫了一眼,不适用,编码规则不对,,,  如果是第100个CAPA,请告诉我编码怎么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3 11: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mahao632745458 发表于 2016-6-13 11:15
粗略扫了一眼,不适用,编码规则不对,,,  如果是第100个CAPA,请告诉我编码怎么编?

谢谢提出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3 11: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疑问:4.2.1.1 过程、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超过企业规定目标时; 重大问题的定义是什么?
第二个疑问:4.2.2.8 当制定的纠正或纠正措施需要变更或延期时,需要详述原因并经责任部
门经理和品保经理同意才允许实施变更或延期。行动计划改变是走变更流程还是重新起草一份CAPA?如果需要对原因调查的话如何走流程。
第三个疑问:从OOS、偏差这些可以到CAPA,但是记录中没有一个索引到偏差、OOS
第四个疑问:没有对回顾的内容作出规定,个人觉得如果某个管理程序需要做回顾的时候,最好在制定文件的时候计划好需要回顾的内容,这样比较容易收集整理资料。
第五个疑问:纠正效果评估: □很好 □一般 □无效,需要重启 CAPA。什么样的CAPA是很好,什么样是一般呢,这个结论如何得出。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不喜勿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3 13: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得好,有很多我没想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6-13 19: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7 10: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文件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6-27 10: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厂的CAPA文件有差异都可以原谅。
毕竟CAPA的目的是纠正和预防,防微杜渐,承前启后,治病救人。
就像处理安全事故一样,对待质量事件或事故也需要执行“三不放过”——根本原因要查明,相关责任人和/或部门要受到教育或处罚,整改与预防措施是否到位(当然相关的经验教训要形成标准化文件进行全厂宣传教育)。

否则就是耍流程、凑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9 10: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正在进行CAPA文件的制定,可以多交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9 14: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12: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2-21 10: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下载,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9-1 07: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的态度,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 16: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度透彻,内容专业全面,很有指导意义,学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02:4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