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兔灰灰
收起左侧

[其他] 某生产部说:还让不让干活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3 16: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点小事啊。
但是小事见大局啊,
错没事,错在不自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3 16: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部,又称背锅部,有了成绩是其他部分的,有了问题是质量部门没把好关,从来如此,做好自己的本分就行了,不要计较那么多,否则这活儿真的不能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3 16: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QA的又开始装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9-3 17: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兔灰灰 发表于 2016-9-3 14:07
还有,为什么现在要输验证码啊。。。我不就两天没上线,就OUT了。。。。

前几天被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3 19: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其他部门都是大爷,不懂装懂的大爷,都是动嘴的,QA就是干活的,累成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9-4 00: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洪荒之力,洪荒怒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9-4 01: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4 08: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大环境不怎样啊!同情,支持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4 09: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遇到的几率应该是很大的,淡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4 14: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生产人员,只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其实实际情况中小学、初中的都有,虽然学历不是说明一切的标准,但是规范化生产中,很多生产人员连文件都看不懂,何来之行????头疼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4 16: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城易脆 发表于 2016-9-3 10:18
操作工不懂我能理解,起草工艺的人应该得懂吧。

对啊,这些问题你问生产好像不对吧,工艺怎么规定生产部怎么干活,工艺是头啊,除非工艺就是生产部起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4 19: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不可以插个队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5 08: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跨部门工作真的很难做的,相互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5 08: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哈,同感路过笑的我脸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5 08: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听说工艺是生产部定的,表示研发部门压力很大,快要被炒鱿鱼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5 08: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经常见,虽然不是错的这么明目张胆。很不能理解,自己以后引以为据的“宝典”都这么粗制滥造,对自己也真够负责的,而且从这事儿来看,您內生产部门其他文件也好不到哪里去,审核工作量成吨增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5 08: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这方面的QA不都是要先在车间干了才能任职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5 09: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系统工作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5 09: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部门的也别装了,又不是没见过自己起草的文件下发到车间牛头不对马嘴的,这年头谁不会网上度娘:关键特么你网上度娘后也要问问车间实际吧。这也就算了,文件下发后车间操作工都能按上面规定的1、2、3说道说道,公司内审的时候生产、质量副总问你起草的质量部人员是不是如此,你TM还支支吾吾的说,我也是醉了。所以说,什么事情都得问对头,你整个工艺问生产部就像你想知道销售量问质检部样有结果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5 09: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炳1987 发表于 2016-9-3 10:33
可不可以插个队啊

一个插字,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点评

资深段子手,你懂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5 10: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1 21:0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