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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干货丨解决人群亚健康的机构?药店“大健康管理”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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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4-28 09: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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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CIO合规保证组织 黄天帅

“大健康管理”想必对一些年轻人来说并不陌生,一般大家首先会想到的是人的身体健康,生活健康。不过今天经讲的药店“大健康管理”不仅有人身体和生活的“大健康管理”,还有药店本身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大健康管理”。


药店的“大健康管理”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如何解决和管理患者的用药健康,二是如何解决药店本身的经营管理健康和药品质量的健康。


刚刚结束的“两会”每年都不例外,民生的健康问题永远都是热门问题。而这些政策信息又将药店的前途引向何方呢?笔者认为药店也要保证人民“舌尖上的安全“,要健康的经营管理,提供健康的产品和健康的服务。


药店首先要做到以商品为中心转向以顾客患者为中心的新型服务方向;其次,药店必须不断的提高自身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保证药店本身的健康经营。这两方面的要求不仅是行业的发展方向,而且是政府部门的监管重心所在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期望。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01
我国慢性病的人口基数大并且趋向年轻化。

亚健康是年轻人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就需要有个能够解决和管理我国大基数慢性病和亚健康人群的机构。而这类人群的健康保证如果全部都归到医院门诊去的话那绝对是不可能的,所以药店就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药店要能够还患者一个健康的身体和生活。首先,药店的技术人员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次,要求药店必须有“健康”管理的体系;再次,要有满足顾客患者所需要的药品品类和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质量管理能力。


02
为了能够让零售药店健康经营,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药监部门也加强了对零售药店监管力度。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年单单广东省飞检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零售药店有119家,而责令限期整改的药企就有200多家,在这种压力下零售药店纷纷自己申请注销的就不计其数了,几乎每天都有要不就自主申请注销或证件过期了没有进行续期申请的公告。种种情况来看,零售药店的“健康管理”迫在眉睫。


03
想要生存就要“健康管理”,不仅是政府的要求还是人民群众的期望,更是企业发展的方向。

零售药店要着重打响“大健康管理”这个招牌,谁先树立起这个招牌谁就赢得“天下”。现今市面上的零售药店,不乏一些打着“健康药店”或“养生药店”的口号。但是真正能够做到的却寥寥无几;而喊出这些口号不为别的,只是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患者。当顾客觉得药店没能给他们提供真正健康养生的产品和服务时,也就意味着你一直做“一锤子买卖”,“大健康管理”的招牌随之破灭。


再者近几年来我国的药源性疾病越来越严重,顾客患者对药店技术人员的信任几乎为零,导致一些顾客虽知道是小病也宁愿花大钱跑一趟医院排队,就怕药店的技术人员把自己的小病医成大病了。这就是为什么药监局要加大力度对零售药店进行监管,着重监督药店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资质的配备。


以人员资质来说,现在要求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和用药指导,而且还要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而设施设备的要求,虽然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管理规范》中队经营场所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但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有些省份已经提高标准;零售药店除了配备冰箱或冰柜外,还要配备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阴凉柜,以保证阴凉处保存的药品质量。


在这种情况下,零售药店更不能应付式的对待,必须拿出真正的实力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就要做到:以顾客患者为中心,真正能够解决顾客患者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合法经营,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每盒药品来源可查,去向明确;每个记录有凭据。


零售药店的“大健康管理“任重道远,要求在药店本身健康经营的基础上能够给顾客患者解决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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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7-4-28 11: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健康不应该是别人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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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17: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xqliu 发表于 2017-4-28 11:20
健康不应该是别人给的。

是的 ,身体必须是自己去保护好的,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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