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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1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3条关于责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停产整改的通知。
按照《关于 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7月25-28日对三家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这三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责令这三家企业立即针对发现的问题停产整改。
监督停产整改的工作由各企业所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各企业所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产申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自2017年6月22日至今,广东省共发布了4批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涉及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且有12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或停业整改。以下是这4批36家医疗器械企业飞行检查信息汇总表: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理:TA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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