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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扬州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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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10-13 12: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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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扬州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通报
   
2017年10月10日 发布
编号: 20170019
企业名称
扬州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古润金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苏妆20160030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321000759681200X
企业负责人
潘联顺
质量负责人
黄宏霞
生产地址
江苏省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牧羊路88号
检查日期
2017年9月13日
检查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由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一、生产车间存在问题
  洁净车间内相关功能间无静压差指示装置。

  二、设备清洁消毒存在问题
  牙膏配料间生产结束状态下,配料罐和储罐内有物料残留,均未清洗,但现场标识为“已清洁待消毒”。
处理措施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总局药化监管司。
发布日期
2017年9月28日


http://www.sda.gov.cn/WS01/CL1945/178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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