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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食用酒精的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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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5: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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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药提取使用的是食用酒精,之前一直按药典检测,按05版药典检测都能合格。10年药典实施之后,按10版检测室吸光度有时会不合格,但是供应商提供的是食用酒精,你判断不合格对方又提出异议。请教各位同行,你们碰到过这种情况吗?食用酒精如果按照国家酒精通用分析方法(GB/T 394.2-2008)检测,真的太繁琐了啊。大家怎么做的啊,请指教一二,谢谢!多支支招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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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1-10-24 17: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按药典检测。
如果不行,退货。
(在酒精车上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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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8: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供应商不是给你们提供的食用的吗,应该按照食用级别来检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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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10-24 19: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lovelab的观点。
    首先,应该按《中国药典》标准检测。也认同检验不合格退货的做法。
    但是,退货是有前题条件的。那就是在你和食用酒精供应商的供货协议中有事先的约定。
    既然是药用辅料,国家也有正式的质量标准。那就应该按《中国药典》的检测指标、方法控制和检验。
   《中国药典》检测指标,事关该物料的关键质量属性,而关键质量属性通常与用其生产的产品(如原料药、中间体/中间产品或制剂)相关联。若你用于药品生产的辅料,不用其专属性标准检验(或检验不合格),那你用其生产出的产品很可能不合格,至少是有质量或安全方面风险的。
    目前,对用酒精或药用蔗糖这样的药用辅料,国家也未提出要在GMP条件下生产。其食用级和药用级的区别,充其量也就是对杂质限度的要求更严了一点,含量要求更高了一点。所以,你要在确定供应商时,要事先和人家约定好,对该物料影响你产品和工艺性质的某几项指标提出你的质量要求,若能达成协议,那以后再出现问题,就好处理了。
    当然,也可在检查不合格时采取“变通”的办法让它“合格”,如何处理,我想,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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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1-10-24 20: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吸光度多数不合格

用好点的酒精做一下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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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10-24 20: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明一点,我公司用的是药用酒精,但蔗糖用的是食用级的,被检查官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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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1-10-24 20: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懂得!


已成为GMP的口头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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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10-24 21: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ab 发表于 2011-10-24 20:23
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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