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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牧戎远 于 2018-4-28 15:55 编辑
GMP 2010版 第二十七条 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 传统的做法是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填一个培训效果的评价,这个评价基本就是完成任务的、没有不通过的,好一点的评价会有统计出勤率啊、考核办法及成绩啊,但这些无非都是奔着通过培训的结果去的,培训的实际效果根本无从评价。 个人认为,刚刚培训结束是看不到培训的实际效果,能看到的仅有出勤率、考试成绩,培训内容的实际运用是需要一定时间观察、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的。 如何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呢? 首先,建立年度的培训总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计划的实施和资料回收存档; 第二,各部门负责人应了解本部门人员对SOP的熟悉程度,必要时增加提问或笔试,以备调整或补充培训内容。 第三,收集偏差处理和自检管理的发生情况,统计和分析人员因素造成的风险项目,评估哪些情况是因为培训不到位导致的,必要时补充培训或扩大培训范围、改变培训方式等。 最后,对培训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目的不是督促培训工作的执行,而是发现和纠正培训不到位的科目。对于频繁发生的偏差,应考虑改变培训方式并增加相关的管理制度,预防其再次发生。 实践出真知,培训的内容只有真正用于到实际工作中,方能体现培训的价值。故此,观察和发现实际工作中的不足,才能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 以上仅为个人建议,妄与各位蒲友分享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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