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267|回复: 6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清洁效果持续确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5-8 16: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GMP附录确认与验证 第八章第四十条 “清洁验证的次数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确定,通常应当至少进行连续三次。
清洁验证计划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验证过程中每个批次后的清洁效果需及时进行确认。必要时,企业在清洁验证后应当对设备的清洁效果进行持续确认。”此处,“
必要时”如何理解?清洁效果持续确认如何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8 16: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起码总部上次欧盟检查的时候就提这个问题,但是上次跟国内审计官交流的时候国内企业做的很少,都在刚起步阶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5-8 16: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洁效果确认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是对对应设备的清洁工艺规程的保持持续性验证状态。争对相应设备的相应清洁规程,有的采取在线,有的人为。人为清洁方式变数相对较大,从风险角度以及设备所处工序的关键性,必要时就需要对清洁效果进行持续确认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8 16: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必要时,我的理解就是你评估下来清洁不干净带来的风险很大,这个时候每批进行清洁效果确认测测残留微生物之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5-8 16: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注射剂好做些
固体制剂 通常在验证就够了
但是 如果你对结果卡限或半限 你觉得风险高一些
就加强测试
所谓的清洁效果 也不过是看残留测试罢了

点评

我的验证周期是三年、我的持续确认是应该三年后再验证?还是比如一年进行一次确认、选择最难清洁产品最难清洁位置只做一次、不用连续三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5-9 10: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5-9 10: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18-5-8 16:32
这个 注射剂好做些
固体制剂 通常在验证就够了
但是 如果你对结果卡限或半限 你觉得风险高一些

我的验证周期是三年、我的持续确认是应该三年后再验证?还是比如一年进行一次确认、选择最难清洁产品最难清洁位置只做一次、不用连续三次?

点评

就好像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样 企业 也有自己的实情 自己分析自己的 GMP不是枷锁 只要合理 都可以 至于那种特殊的小部分人 碰上了 缺陷了 那就整改呗 你做的事儿 没多少是构成收证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5-9 10: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5-9 10: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wunai2216 发表于 2018-5-9 10:43
我的验证周期是三年、我的持续确认是应该三年后再验证?还是比如一年进行一次确认、选择最难清洁产品最难 ...

就好像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样
企业 也有自己的实情
自己分析自己的 GMP不是枷锁
只要合理 都可以
至于那种特殊的小部分人
碰上了 缺陷了 那就整改呗
你做的事儿 没多少是构成收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13:3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