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030|回复: 14
收起左侧

[供应商管理] 合格供应商名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5-16 11: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一下大家,咱们供应商名单更新不定时,也比较快,那老版本的供应商名单需要保存吗,还是只要留有最新版就可以!我个人认为旧版供应商名单没有什么意义不需要保留,但是应该做一个变更历史表,你们都是怎么管理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8-5-16 13: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比烟花还寂寥 发表于 2018-5-16 11:57
给你们个建议,
新增的以增补的形式添加进去
然后每年再把新增或停购的放进总的名单

这个做法比较靠谱,我们就是这么做的!
什么时间增加的,什么时间去掉的,都要逐一列出,不要动原来的列表,这样就可以查到历史数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16 11: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保留,这个是你变更的历史痕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16 11: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们个建议,
新增的以增补的形式添加进去
然后每年再把新增或停购的放进总的名单
原版最好还是保留吧
起码能追溯历史

点评

这个做法比较靠谱,我们就是这么做的! 什么时间增加的,什么时间去掉的,都要逐一列出,不要动原来的列表,这样就可以查到历史数据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5-16 13: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16 12: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件作为文件历史应保留,其他的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销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16 13: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需要保存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5-16 13: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老版本只保留电子版,新版本才下发纸质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16 13: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供应商名单的变更历史有就行了,旧的名单还要着干嘛,没意义啊,供应商变更里是有相应资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16 13: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旧版也会保留,但是保留时间会规定。18年在你目录,不能证明17年也是你合格供应商。变更历史,我个人觉得也可以反应问题,但是这不是多了一步操作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16 14: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5-16 20: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比烟花还寂寥 发表于 2018-5-16 11:57
给你们个建议,
新增的以增补的形式添加进去
然后每年再把新增或停购的放进总的名单

那咱们家停购的,变更的是怎么做的呀,都写到增补供应商名单里面吗。我们之前每次一变就改供应商名单,很麻烦!本来想做成变更时发供应商通知单呢,等一年再更新一次,领导觉得发通知单给使用人员增加了负担,容易出错!我是想问问您家,变更供应商每次都写到一张纸上吗

点评

停购和新增都是单独的,然后每年根据新增和停购的修订下总的就可以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5-17 07: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5-17 07: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LZZL2828 发表于 2018-5-16 20:30
那咱们家停购的,变更的是怎么做的呀,都写到增补供应商名单里面吗。我们之前每次一变就改供应商名单,很 ...

停购和新增都是单独的,然后每年根据新增和停购的修订下总的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5-17 07: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采用增补的形式,新增的还会发个什么拟新增供应商,看看的我怪怪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11 17: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LZZL2828 发表于 2018-5-16 20:30
那咱们家停购的,变更的是怎么做的呀,都写到增补供应商名单里面吗。我们之前每次一变就改供应商名单,很 ...

这个问题也困扰着我们,不知道贵公司现在是怎么操作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13 23: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来想着每一次变更,发一个通知单,通知单也有编号,经领导审批,一年在更新一次合格供应商名单!领导觉得这样要库房看得东西太多了,容易出错!所以没变,还是每次变合格供应商名单,旧版留原件保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1 19:3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