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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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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新《药品管理法》实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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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7-25 09: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管理法》实务解读(一百六十)中药材管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药材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中药材种植、采集和饲养管理的规定。
        本条是对原法第一百零一条的保留和修改,将原法“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修改为“中药材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这样修改是扩大、提升了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范围和级别。2016年12月25日,《中医药法》颁布,其中对中药材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有专门的规定。种植、养殖类的中药材又属于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又应当遵守农业、农产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所以再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显然不合适。
        本条是本法的例外性规定。中药材属于药品,其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理应属于药品管理的范围,但由于中药材的特殊性,本法并未就其管理作出规定。如何管理,本条将其引导到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中药材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应当执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中医药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和地方的制定的中药材标准等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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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8-1 09: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继续,谢谢提供分享,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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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 10: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分享,太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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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8-7 09: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xqliu 发表于 2024-8-1 09:03
学习继续,谢谢提供分享,辛苦啦。

感谢持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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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8-7 09: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丫头家的猫 发表于 2024-8-1 10:55
感谢老师分享,太专业了

欢迎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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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8-7 09: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辜颖 于 2024-8-7 09:54 编辑

《药品管理法》实务解读(一百六十一)民间习用药材管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的规定。
        本条是原法第四十七条挪移而来。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是指受地域的局限,只在一部分地区有生产、使用习惯,而在其他地区没有使用习惯的药材品种。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产生,有地域、文化、经济和历史方面的原因。
        作为传统医学用来预防、治疗疾病的中药材,其来源主要为天然植物、动物或矿物及其加工品,生产及其内在质量多依赖于自然条件。不同气候、水质、土壤的地区,有着不同的植被和动物群体,因而形成了不同的药材资源。我国地域辽阔、地貌复杂、气候多样,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生态环境,为多种药材的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因而,我国的药材资源非常丰富,成为我国传统医学防病治病的物质基础。
        为确保临床治疗效果,历代医家对药材的产地十分讲究,有产地讲究的药材经过历史积淀被称为道地药材。所谓道地药材就是在某些典型气候、土壤、水质、栽培技术条件下形成的历史悠久、临床效果好、被历代医家推崇的药材品种。
        对药材正确合理的使用是长期临床实践的结果。到目前为止,无论是野生采集的品种,还是农田栽培的品种,绝大多数常用的中药材基本上都收入了法定的药品标准,其种植、采集、炮制、使用基本都做到了有章可循。这不但体现了中医药学的发展和进步,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常用的中药材纳入了法定的药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为这些药材的基源(科、属、种)、鉴别、有效部位及化学组分、活性成分的分析、临床治疗作用机理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由于地域、历史和文化的原因,仍有相当一部分药材未能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或未在全国大部分地区作为药材使用,但在局部地区有一定的使用习惯,即所谓的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从目前情况看,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同名异物,名称相同,物却为不同的科、属、种;同物异名,同一种药材,要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叫法;少数民族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对于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的,经过多年的整顿基本得到了清理,那些确有历史渊源、文献记载、符合中药药性理论、在局部地区临床确有使用的药材品种,大部分都收入了国家药品标准。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涉及因素较多,相对比较复杂。不少少数民族的民间习用药材,有自己民族特有的医药理论、术语、用法。有些已经自成体系,如藏族医药、蒙古族医药、维吾尔族医药等。他们所习用的药物,主要也是植物、动物和矿物。虽然,不同民族医药在发展过程中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但是,由于历史的、文化的、特别是过去由于交通和文化交流的局限性,使民族药仍然具有明显的政治地理色彩。
        但是近些年来,出于地方经济的考虑,一些地方的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有了逆增长的势头,或挖掘古方,或人为臆造,甚至以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为噱头推销产品。包括一些地方的出台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材标准,都存在强化的现象。
        所以,本法本次修订保留了对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规定,仍旧明确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本条也是对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补充,同样具有理应由本法作出规定,但本法未规定,引导到其他另作规定的意思。
        1987年6月13日,卫生部依据1984年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制定了《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对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定义、使用范围、地方药材标准的制定、包装等,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2023年1月3日,国家药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明确,加强对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修订《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指导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修订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标准,确保地方药材标准与国家药品标准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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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8-13 16: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管理法》实务解读(一百六十二)部队药品管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本法的规定。
        本条是对原法第一百零三条的保留,并进行了修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增加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并与之并列。这样修改,是适应现行武装警察部队隶属关系的需要。
        由于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特殊体制和用药需求,在执行本法时需要有专门的不同于地方的规定。所以本法在本条作此规定,并明确具体办法的制定单位,属于法律授权。
        2004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第425号令,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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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8-21 14: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管理法》实务解读(一百六十三)施行时间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本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本法施行时间的规定。
        本条是对原法第一百零四条的保留,只是修改了施行的起始时间。
        本条是法律的固定格式要求,用以宣布本法正式执行的起始时间,同时也是告知原法执行的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就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进行公告。明确规定从本法施行之日起,凡持有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GMP、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审批,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化学原料药不再发放药品注册证书,由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在原辅包登记平台上登记,实行一并审评审批;违法行为发生在本法施行以前的,适用原法,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不认为违法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违法行为发生在本法施行以后的,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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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9-3 12: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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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0-5 20: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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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10: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辜颖 发表于 2024-10-5 20:22
全部解读完毕!

老师厉害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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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2-1 21: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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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2 09: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快樂
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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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5 14: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辜颖 发表于 2025-2-1 21:09
谢谢!新春快乐!

新春快乐!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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