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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取样数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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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0-8 15: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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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S附录8,原料需每批取样进行鉴别
2010版GMP附件9,第二十条简单随机取样根号N+1,但第二十七项又提到内包装材料需要采用AQL取样。

新人有个疑问,那什么时候采用简单随机取样根号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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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10-8 18: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单元包装比较明显的,按前者随机抽样,对包装桶/袋等按计数型抽样方案GB2828-2012中规定的检验水平和AOL判断抽取数量。只要有书面的明确规定就容易操作,不规定清楚就感觉有点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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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0-9 09:24: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单位原辅料按照根号N加1,就是GMP规定的取样量计算方法。
但是包材都是按照二次抽样法取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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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0-10-9 10: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取那么多样    ,再二次取样???!!!   

那么执行的还是“XX规则”吗     随机*随机        哪GB哪指南都没说“正常检查 中     还二次取样”      
结果。。。整个行业都这样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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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0-9 10: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20-10-8 18:28
一般单元包装比较明显的,按前者随机抽样,对包装桶/袋等按计数型抽样方案GB2828-2012中规定的检验水平和AO ...

单元包装比较明显的

能举个例子吗,不是太明白什么情况属于包装单元比较明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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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0-9 10: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12345678911 发表于 2020-10-9 09:24
之前单位原辅料按照根号N加1,就是GMP规定的取样量计算方法。
但是包材都是按照二次抽样法取样的。

原辅料不需要全部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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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0-9 10: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12345678911 发表于 2020-10-9 09:24
之前单位原辅料按照根号N加1,就是GMP规定的取样量计算方法。
但是包材都是按照二次抽样法取样的。

另外二次取样法是如何操作,取样数量是怎么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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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10-9 17: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天狐狸 发表于 2020-10-9 10:31
单元包装比较明显的

能举个例子吗,不是太明白什么情况属于包装单元比较明显,谢谢

其实,选择或规定使用何种取样方法是企业自己书面规定的。
医药行业(我之前的企业)只对包材使用GB2828计数抽样,其他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等不按此方案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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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0-10-11 15: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nBo 于 2020-10-11 15:20 编辑

不是附件8吗?
附件8第二十条我认为是描述有误,“第二十条 取样操作的一般原则     被抽检的物料与产品是均匀的,且来源可靠,应按批取样。若总件数为 n,则当 n≤3 时,每件取样;当 3<n≤300 时,按√n+1 件随机取样;当 n>300 时,按√n/2+1 件随机取样”
条款中“被抽检的物料与产品”应该修改为“被抽检的原料、辅料与产品”,因为GMP正文附则里已经给出了物料的定义,物料指包括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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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2 09: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LanBo 发表于 2020-10-11 15:19
不是附件8吗?
附件8第二十条我认为是描述有误,“第二十条 取样操作的一般原则     被抽检的物料与产品是 ...

原辅料的取样,中国GMP不要求每件取样?要求比PIC/S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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