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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法应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那么,如何区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法律 制定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发布形式:主席令;
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正,2021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订,自2021年4月29日起施行)。
2、行政法规 制定单位:国务院;
发布形式:国务院令;
举例: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91号修正,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
3、地方性法规 制定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经济特区的人大常委会;
举例:名称一般为条例。
4、部门规章 制定单位:国务院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
举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2019年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5、地方政府规章 制定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等四个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举例:名称一般为办法、规定、决定。
6、规范性文件 制订单位: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含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办公厅等等;
举例:名称一般为办法、规定、决定、意见、通知、通告、公告等,不得使用“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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