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345|回复: 7
收起左侧

GB/T 16886.1-2022实施后,之前做的生物学试验需要重新做吗?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22-8-31 09: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Q:GB/T 16886.1-2022 将于2023年5月1日实施,新标准实施后,之前做的生物学试验需要重新做吗?


A不应以文件的版本来强制要求已经评定过的产品进行重新试验,但是应按照新的版本来对豁免试验进行论证。如果按照新标准推荐的终点与先前版本不一致时,可以用临床安全使用史来说明不需要进行附加试验的原因。但如果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应对材料或最终产品重新进行生物学风险评定:
    1:制造产品所用材料来源或技术规范改变;
    2:产品配方、工艺、初包装或灭菌改变;
    3:涉及贮存的制造商使用说明书或要求的任何改变,如贮存期和/或运输改变;
    4:产品预期用途改变;
    5:有证据表明产品用于人体后出现了不良反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2-8-31 09: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 2022-08-09答疑,搬运不易,觉得有用求赏小红心,谢谢各位老板

点评

对,ISO 10993-2018版第4.11章节有专门提到1)已经按照老版本生物评价结束的医疗器械,该标准不强制重新测试; 2)按照新版标准,任何生物相容性检验项目的豁免都需要提供合理解释,证明符合新标准要求; 3)以往的临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8-31 09: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2-8-31 09: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Simon-阿川 发表于 2022-8-31 09:24
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 2022-08-09答疑,搬运不易,觉得有用求赏小红心,谢谢各位老板

对,ISO 10993-2018版第4.11章节有专门提到1)已经按照老版本生物评价结束的医疗器械,该标准不强制重新测试;
2)按照新版标准,任何生物相容性检验项目的豁免都需要提供合理解释,证明符合新标准要求;
3)以往的临床安全资料,可作为在售医疗器械额外试验豁免的依据;
4)任何医疗器械涉及4.9条款中描述的变更发生,必须按照新版标准进行生物风险再评价。

点评

地球最强补锅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8-31 15: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2-8-31 09: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女筱沐 发表于 2022-8-31 09:49
对,ISO 10993-2018版第4.11章节有专门提到1)已经按照老版本生物评价结束的医疗器械,该标准不强制重新测 ...

不亏是才女,厉害厉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8-31 12: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局在2007年就发文说过这个事情,你们才知道吗?
文件:《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2-8-31 15: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女筱沐 发表于 2022-8-31 09:49
对,ISO 10993-2018版第4.11章节有专门提到1)已经按照老版本生物评价结束的医疗器械,该标准不强制重新测 ...

地球最强补锅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1 11: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TKS FOR SHAR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22 12: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Simon-阿川 发表于 2022-8-31 09:24
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 2022-08-09答疑,搬运不易,觉得有用求赏小红心,谢谢各位老板

感谢分享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2 06:1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