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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标准] 水分测定之烘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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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2 10: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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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做黄柏的水分测定,药典规定水分不得过12.0%.用的是第二法-----烘干法,药典规定烘干法两次恒重的范围不超过0.005mg,现在我两次称定的重量超过了规定范围,但是我在计算黄柏的水分测定的结果时,却没有超过药典规定的12.0%,那么我这个结果是可取的吗?还是说一定要两次恒重的范围不超过0.005mg才可以?

点评

你猜 为啥要恒重。。。第一次重量1g 水分2% 第二次重量0.8g 水分5% 你告诉我水分合格?  发表于 2022-11-1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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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2 10: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我第二次恒重的重量只比第一次少了一点点,并没有达到规定的0.005mg,根据公式计算,确实没超出黄柏的水分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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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2 10: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我第二次恒重的重量只比第一次少了一点点,并没有达到规定的0.005mg,根据公式计算,确实没超出黄柏的水分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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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12 11: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化验室凡是不按标准操作的人员我不敢用,称量瓶没有恒重就使用,最基本的东西都不遵守,出现问题从哪里去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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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2 15: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lzdsye 发表于 2022-11-12 11:41
化验室凡是不按标准操作的人员我不敢用,称量瓶没有恒重就使用,最基本的东西都不遵守,出现问题从哪里去分 ...

称量瓶恒重了,是在±0.003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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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13 08: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呐~ 发表于 2022-11-12 15:42
称量瓶恒重了,是在±0.003范围的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0.3mg以下”只能小于0.3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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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13 08: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034015882 于 2022-11-13 08:15 编辑
嗯呐~ 发表于 2022-11-12 10:36
就是我第二次恒重的重量只比第一次少了一点点,并没有达到规定的0.005mg,根据公式计算,确实没超出黄柏的 ...

规定是不超过5mg为止,不超过5mg就是小于等于5mg(是0.00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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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14 15: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0.005mg,天平精度得多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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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14 15: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恒重就继续恒重啊,继续+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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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14 16: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这是单位带错了,还是0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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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1-17 14: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中药材干燥失重是±5mg奥,空称量瓶0.3mg都很难,别说加样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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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3-21 17: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水分和干燥失重的对于恒重的要求不一样。水分的恒重是5mg,凡例里是0.3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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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5-13 10: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30304880 发表于 2023-3-21 17:32
好像水分和干燥失重的对于恒重的要求不一样。水分的恒重是5mg,凡例里是0.3mg

凡例里的恒重是0.3mg为通用规定,水分里的供试品加称量瓶的恒重是特殊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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