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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人间_四月天 于 2023-3-15 17:09 编辑
看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发生其他变化的,应当在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注册部门备案。 注册证载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的生产地址等,属于前款规定的需要办理变更注册的事项。注册人名称和住所、代理人名称和住所等,属于前款规定的需要备案的事项。境内医疗器械生产地址变更的,注册人应当在办理相应的生产许可变更后办理备案。 发生其他变化的,注册人应当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咨询到老师原材料供应商牌号发生变化,称没涉及到注册证载明事项不用进行变更注册,内部分析做相应的验证,确认,合格即可。也不用报备。请问蒲友们法规说的实质性变化应进行变更注册,没涉及到注册证载明事项你们变更了不,其他变化需要报备,怎么个报备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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