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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 临床试验期间变更的注册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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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8 11: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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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有几个问题请教:1.临床期间变更是否可只分类为重要及一般两类,另外对于化药和生物药一般变更的年报要求怎么理解,安全性更新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区别(下表中标红字为《临床试验期间生物制品药学研究和变更技术指导原则》和《创新药(化学药)临床试验期间药学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原话)
变更分类
注册管理
重大变更
补充申请
一般变更
化药:直接实施并在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中报告
生物药: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将获得的相关资料在下一个年度递交
评估依据:对临床样品质量的影响、对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性或临床实验结果的科学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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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8 11: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上表这样管理临床试验期间的变更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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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8 11: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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