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34|回复: 14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关于VHP传递舱加药浓度改变是否需要做再验证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3-8 21: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27306589 于 2023-3-8 21:46 编辑

我们公司动物实验室有两台VHP传递舱使用的是30%浓度分析纯的过氧化氢溶液,后来公司统一采购35%食品级的过氧化氢,想请问下药液浓度改变了需不需要重新做验证?最近传递舱的VHP功能一直没使用过,我们的首次验证灭菌效果验证连续做3次,通常我们的定期再验证在没有变更的前提下只做1次,现在是在药液浓度改变的情况下定期再验证是否需要连续做3次?请懂行的大神请教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3-3-9 08: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具体的操作会不会有所变化,我理解最好还是做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3-3-9 08: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23-3-9 08: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需要,进入灭菌程序是由vhp在腔体内的浓度控制的。原液浓度变化会导致浓度上升时间的变化。
这种消毒剂起码应当进行供应商管理和资质审计。一般就别变。变了尽量找同浓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9 08: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还是做一下,浓度发生变化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9 08: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浓度上升,理论上相同时间灭菌应该不成问题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9 09: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Leon123 发表于 2023-3-9 08:54
感觉浓度上升,理论上相同时间灭菌应该不成问题吧

理论上,而已,谁人讲浓度提升了,性质就随了预期,
稀硫酸/浓硫酸,
75%酒精消毒比95的还强咧

点评

哥,针对湿法VHP灭菌,30%~35%的过氧化氢都可以灭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3-9 17: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3-9 09: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浓度发生改变后肯定需要再做3次,灭菌效果和里面的保持浓度的时间有直接关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3-3-9 13: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强的灭菌剂量可能导致分布不均匀、灭菌效果也有待考证。

通常来说需要看您设备的运行逻辑进行评估。

药液浓度升高会导致灭菌剂量的增大,如果灭菌剂量过强,不仅会破坏细菌等微生物的细胞膜和核酸,还有可能破坏一些较为薄弱的物品,影响其使用寿命。

另外,浓度升高可能会导致其排残更加困难,从而给使用人员带来潜在的健康风险。

综合判断,如果是我的话可能会选择1次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9 17: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立波 发表于 2023-3-9 09:02
理论上,而已,谁人讲浓度提升了,性质就随了预期,
稀硫酸/浓硫酸,
75%酒精消毒比95的还强咧

哥,针对湿法VHP灭菌,30%~35%的过氧化氢都可以灭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9 22:1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加我。13641300480,需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9 09: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很多观点都很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9 09:3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的!!您加我1364130048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9 13:0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是必须的,消毒剂的浓度改变直接导致汽化后的过氧化氢浓度改变,首先同样注射速率下浓度会升高,消毒效果影响不大。一般都是35%和59%的做这个用,你们之前用30%的没遇到过,哪个牌子的传递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3-29 16:53: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3 07:5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