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508|回复: 18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委托检验OOS/OOT/AR管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6-15 11: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万能的蒲友们:
  委托协议指南里面要求
3)检验结果超标(OOS)和检验结果超趋势(OOT
    质量协议应当规定,任何一方检验发现的与委托生产产品相关的检验结果超标和检验结果超趋势,应当按照各自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立即通知对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记录应当以复印件或者其他方式移交给对方,以便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
那个《关于加强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
           3.20 委托双方是否制定检验结果超标和检验结果超趋势的处理程序,并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记录以复印件或者其他方式移交给对方。OOSOOT管理要求
委托检验的MAH怎么制定管理文件啊?哈哈好难,感觉要长脑子了?连抄带编搞了一个,感觉好麻烦,麻烦指点一二,该删什么?保留什么?再增加什么?

实验室检验结果超标、超趋势管理规程.pdf

526.62 KB, 下载次数: 47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6-15 12: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15 13: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合009 发表于 2023-6-15 12:46
学习学习,感谢分享

学完了告诉我您那边怎么弄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6-15 13: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文件是由谁来执行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6-15 14: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16: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Battle 发表于 2023-6-15 13:48
你这个文件是由谁来执行的呢

我们的文件我们执行,受托方执行自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29 12: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详细了,谢谢分享,学到了。有几点感觉不是很明确,1、IB阶段确认实验室错误应该是写的复检1次吧,在后面额外实验室工作的章节又提到1阶段复检方案,里面复检要求是不少于5次,似乎存在矛盾。取样过程发生错误重新取样检验好像没有规定检验几次。2、附件的流程图中好像对于不同情况的走向没有涵盖完,比如IB阶段确认了实验室错误、II阶段确认了实验室错误,以及取样调查没有涵盖。3在复检方案章节提到复检会不少于5次检验,数据应满足分析方法验证中的RSD等指标要求,而在后面的评估原则中的要求是分别满足±3SD和±2SD,不知道在你们的方法验证中这两项指标是否能够一致。4、OOT和AR的调查流程有规定按OOS调查流程进行,但是放行的标准可能不好参照,比如OOT和AR调查后只要不是确认为OOS结果即可放心么,还是需要满足OOS对于复检数据一样的严格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9-1 09: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15: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这方面一致比较欠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3 08: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我想问下新版GMP为什么没有AD了,那异常事件怎么处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13 09: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yu510222 发表于 2023-8-29 12:15
很详细了,谢谢分享,学到了。有几点感觉不是很明确,1、IB阶段确认实验室错误应该是写的复检1次吧,在后面 ...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13 09: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异常事件怎么处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13 09: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异常事件怎么处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30 08: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记录吗?更好借鉴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30 08: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30 08: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11 08: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8 0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27 11: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收藏学习,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7 19:0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