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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发] 液相标准品制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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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14: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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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咨询一下,现在一个临床三期的多肽项目,在为QC部门制备RPLC的标准品(用于定产品纯度和浓度)。按照制备SOP操作,最终得到的产品纯度低于SOP规定,在和QC沟通后,可以降低纯度要求,对于QC,这批样品是可以接受的。但是QA部门认为,该样品不符合制备SOP要求,必须作废。尽管说了马上升版SOP,但他们认为SOP升版在样品制备之后,不合规,样品必须作废。请问各位老师,对于液相标准品的制备,有相关法规要求吗?难道这制备大批量标准品要作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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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6-20 14: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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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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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3-6-20 14: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沟通才是硬道理,使用肯定是没问题的,药典上关于标准品对照品的章节是有的,但是具体参数是根据自己公司情况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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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3-6-20 15: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SOP是你们自己制定的,做不到难道是QA的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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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6-20 15: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灵活一点,原批号不能用,重新精制一下,生成新的批号不就符合新版文件的要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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