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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6月23日后旧包材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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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7 11: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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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6月23日实施,但之前有部分包材追溯码仍旧使用旧版,请问该部分包材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还是需报废,强制启用新版追溯码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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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6-27 11: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备和告知客户函啊,设置一个过渡期,估算估算你的旧包材还需要多久消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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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6-27 11: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楼上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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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6-27 13: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通知去年6月份就发布了,也就是说国家局已经给了1年的过渡期,企业没看到通知吗?6月23日后最好不要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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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3-6-27 18: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问了N遍了。
就像楼上说的,一年的过渡期都给了,还没改过来,是一次买的包材,一年都用不完呢,还是职能部门压根没关注呢。
如果是前者,就像有些企业,某个或某些品种,一年甚至几年就生产一批。那么,这种情况,别纠结了。估计再过一年,还是用不完。质量部门没必要替销售部门背这个锅——收益有限,后果可能很严重。
如果是后者,那么,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用一个更大的失误,来掩盖一个失误,不明智,也不值当。
国家可以给自己的法规设置实施过渡期,过渡期内双轨并行,但从来没听说企业也有这个权力,在国家规定的过渡期之后,还给自己再设置一个过过渡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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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6-29 17: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3-6-27 18:57
这个问题,问了N遍了。
就像楼上说的,一年的过渡期都给了,还没改过来,是一次买的包材,一年都用不完呢 ...

真是太优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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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11 15: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3-6-27 18:57
这个问题,问了N遍了。
就像楼上说的,一年的过渡期都给了,还没改过来,是一次买的包材,一年都用不完呢 ...

优秀,优秀,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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