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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GB9706.1 新标实施时间是否可以随注册变更时间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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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19 16: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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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优化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检验及审评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中 ,根据通告,对于产品为执行新标准而开展的变更注册或者变更备案的,分别给予了3年和2年的延展期。例如,对于产品有适用的专用标准的,如专用标准发布公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为2024年5月1日,则已注册产品变更注册应当在2027年5月1日前完成,已备案产品变更备案应当在2026年5月1日前完成;对于产品无适用专用标准的,或者产品适用的专用标准实施日期为2023年5月1日的,相应变更注册应当在2026年5月1日前完成,相应变更备案应当在2025年5月1日前完成。

针对广东省二类医疗器械,请问注册变更的延期到2026年5月1日前,是否产品满足GB9706.1-2020 系列标准的时间也可以同步延期呢 ,我是不是只要在2026年5月1号之前完成新标准的测试就可以了 。因为听其他人说注册检验也有这个过渡期,请问大家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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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19 20: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产品注册变更可以在26年5月1日前完成,但你的产品在没有适用专标的情况下,过了23年5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都要符合新标要求。至于变更检验,你肯定要完成检测才能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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