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451|回复: 24
收起左侧

研发试产品放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1 10: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各位大神,公司研发新品的试生产产品有没有走放行程序,如果按照正常品放行的话各位都是如何进行控制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11 11: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试产的产品,一般是不允许上市的,除非特殊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等,你放行的用途可以明确一下就好,用于送检,用于检测等,确实是老板要求,需要走其它正常放行的话,你得偷偷走,还敢光明正大在论坛问,那不是公开造假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1 11: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料药代加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1-11 11: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明白 新研发试制产品 “放行”后,想做什么用

再讨论怎么“放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1: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luknqqnuq1 发表于 2024-1-11 11:20
先说明白 新研发试制产品 “放行”后,想做什么用

再讨论怎么“放行”

现在的情况是研发生产成品在取得注册证前一直处于暂存状态,不知道可以如何处理,在取证后是否可以进行销售还是只能销毁。

点评

等实施条例正式生效后,如果你的试生产工艺和报批工艺没有任何变更,可以放行。 问一句,你的啥产品哦,研发期间试生产的产品到批件下来,产品有效期还剩多少,值当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15 15:29
楼上说的对 舍不得就拿来做验证吧,实时留样,或者退给研发,进行各种测试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11 11:50
销毁处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11 11: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11 11: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智者长乐 发表于 2024-1-11 11:38
现在的情况是研发生产成品在取得注册证前一直处于暂存状态,不知道可以如何处理,在取证后是否可以进行销 ...

销毁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1-11 11: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智者长乐 发表于 2024-1-11 11:38
现在的情况是研发生产成品在取得注册证前一直处于暂存状态,不知道可以如何处理,在取证后是否可以进行销 ...

楼上说的对

舍不得就拿来做验证吧,实时留样,或者退给研发,进行各种测试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3: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winchetan 发表于 2024-1-11 11:06
试产的产品,一般是不允许上市的,除非特殊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等,你放行的用途可以明确一下就好,用于送 ...

现在的情况是研发生产成品在取得注册证前一直处于暂存状态,不知道可以如何处理。目前就是偶尔用一点进行验证。

点评

如果和注册送检产品没有什么变化的话,适当的进行一些处理和检测,注册证也过了,就可以自行内部调整一下就好啦,风险可控的这些产品,不要当作是研发样品,按正常生产管理就可以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11 13: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3: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药品,是手持医疗器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11 13: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智者长乐 发表于 2024-1-11 13:22
现在的情况是研发生产成品在取得注册证前一直处于暂存状态,不知道可以如何处理。目前就是偶尔用一点进行 ...

如果和注册送检产品没有什么变化的话,适当的进行一些处理和检测,注册证也过了,就可以自行内部调整一下就好啦,风险可控的这些产品,不要当作是研发样品,按正常生产管理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1 13: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设计开发阶段包括临床用样品都能当做放行,可以看法规

补充内容 (2024-1-11 17:23):
少另一个字,只能作为生产放行同意12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11 14: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生产阶段产品走生产放行,不能上市放行。你试生产产品上的标签还是无注册证号的,卖不了。过效期后销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11 14: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winchetan 发表于 2024-1-11 13:37
如果和注册送检产品没有什么变化的话,适当的进行一些处理和检测,注册证也过了,就可以自行内部调整一下 ...

老老实实销毁。客户也不会想要你这个产品,被知道就严重了。如果可以这样,对于器械类的,在做稳定性或加速研究时候就不会一直纠结留样的问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1 17: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amily5618 发表于 2024-1-11 13:39
设计开发阶段包括临床用样品都能当做放行,可以看法规

正解。
没有任何法规规定试生产的产品不能放行后上市销售。
只不过,如果要上市销售,有前提就是了。
前提是:
1. 资质前提:
在国内,产品完成了注册/备案,取得了注册证/备案证,然后取得了生产许可证(二三类)。
外销的,取得了销往地的注册/登记的许可。
2. 实际产品前提:
生产过程、检验结果以及相应的记录与设计开发以及设计转换的要求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12 11: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uwei15526 于 2024-1-12 11:38 编辑
Sampson1 发表于 2024-1-11 17:02
正解。
没有任何法规规定试生产的产品不能放行后上市销售。
只不过,如果要上市销售,有前提就是了。

没经理过制药的新产品试生产可以卖。看过帖子有的可以卖有的不能卖,还是得咨询省局。我经过产品生产工艺变更提交注册后,变更生产批次可以在卖。
另外,生产完成后取得生产放行,上市不放行。等到领证后准备要卖的时候,你得在返工,重新贴上含注册证标识,做个返工记录,你文件也要规定,一系列体系文件、检验的跟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3 15: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生产的东西怎么上市放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4 13: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生产的产品放行,想钱想疯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5 10: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行程序要走,单不按正常生产批放行,要在产品放行单上注明放行用途和后续产品的去向(不能用于上市销售和实际临床使用)

一般试产批的数量也不会太多,工艺验证,性能验证的测试,第三方送检的取样,实时老化验证的取样,这部分破坏性测试后直接报废;这样产品也剩不了多少了,这些研发成本都承担不了的话,也别做器械了

对于剩下的产品:
想严格追溯管理的,富余数量全部进留样库,留着给后续的内部测试或样品需求,到留样管理的时限后处理掉
不想严格追溯的,留样数量取好,富余数量研发全部领走,不留在仓库中,避免后续与持证产品混淆;前提是研发有独立的存放区域,风险是后续老师如果追问,不容易说清楚去向,因为你不能指望研发人员清晰地记录这些样品的使用和去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1-15 10: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试产产品肯定走的是出厂放行,不可能是上市放行。出厂放行么,如果没有单独的程序可以在放行单或类似的证明上备注清楚,试产或中试产品,用途范围,注意事项等。如果此种情况不是偶发的,建议流程中加进去,或单独对于此种情况建立SOP,总之流程上肯定是有别于上市产品的放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5 13: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产品?如果新产品的话,应该不会放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4 03:3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