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0554|回复: 67
收起左侧

现代中药制药论坛十佳网友和优秀版主评选活动

  [复制链接]
药师
发表于 2011-12-12 08: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lovelab 于 2011-12-14 08:17 编辑



现代中药制药论坛十佳网友和优秀版主评选活动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从论坛2011年05月18日成立到现在,现代中药制药论坛和广大网友一起走过这平常又不平凡的这半年。
在这半年里,论坛从无到有,会员从0到目前近万名,帖子数从0到目前5万多帖,这一砖一瓦都是各位网友堆砌起来的。
在这半年里,出现了不少好帖,也涌现了不少令人印象深刻的网友。
在这半年里,引入了有活力的版主,论坛改版又升级,有了一些新变化,这为2012年论坛的腾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有您的支持,才有现代中药制药论坛更快的进步!有您的参与,才有现代中药制药论坛更大的活力!我们都是论坛的主人,共同见证着论坛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特别是半年来一直对现代中药制药论坛不离不弃、默默支持,积极活跃在现代中药制药论坛各个平台的网友,是论坛最宝贵的支柱。


一、评选范围
(1)十佳网友

1、会员注册时间在二个月以上(2011年11月1日前注册均可提名)。
2、模范遵守论坛规则,自觉维护论坛正常秩序
3、能够积极发表主题帖,并参与主题帖的讨论,乐于帮助网友;
4、在线时间较长,且帖子数量较多。
(2)优秀版主
1、经常在线,经常发帖,跟帖,拉动人气,尤其是自己的版块,
2、关注论坛动向,时刻配合管理员和其他斑竹推动论坛,网站的建设
3、宣传论坛,网站,愿意为论坛,网站的兴旺努力
4、删除垃圾帖,无内容帖,对发垃圾帖警告
5、奖励优秀帖,提为精华帖,好帖,固顶,回帖赞扬
6、一些不适合所在版块的帖子转移到其他版


二、评选方法
(一)十佳网友
1.网友推荐(2011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31日)
可以通过论坛本帖跟帖的形式推荐或者自荐你心目中的人选(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不参加,请不要提名,否则视为无效),2011年11月1日之前注册的会员才具有提名资格,一个网友推荐优秀网友人数最多为10人,推荐时请说明推荐理由。'
2.推荐格式为:


注册用户名:
推荐理由:


(二)优秀版主
优秀版主不需进行推荐,直接进行下一轮投票环节。


三、投票评选
(一)十佳网友:
1.网友投票(2012年1月1日~2012年1月15日)全体网友对入围的20名优秀网友进行投票,可以最多选10名。
2.管理团队不计名投票,可以最多选10名。

3.最终网友投票、管理团队投票各占50%比重选出10名最佳网友。

(二)优秀版主
1.网友投票(2012年1月1日~2012年1月15日)全体网友对所有版主进行投票,可以最多选3名。
2.管理团队不计名投票,可以最多选3名。

3.最终网友投票、管理团队投票各占50%比重选出3名优秀版主。

四、奖品设置
(1)十佳网友(10名)
1、奖青花瓷水笔一支(价值约120元)。


2、授予2011年十佳网友勋章。

3、奖励1000论坛金钱。


(2)优秀版主(3名)
1、奖瑞士金刀一把(价值约200元)。


2、奖励1000论坛金钱。

现代中药制药论坛管理团队向大家表示感谢,预祝网友元旦快乐。

备注:
1、如奖品有变,论坛将根据十佳排名情况更换其它的奖品。
2、现代中药制药论坛对本活动有最终的解释权。
3、活动奖品由thermofisher公司赞助提供


现代中药制药论坛
2011年12月1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1-12-12 08: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点评

呵呵,不要灌水了,赶快推荐心目中的十佳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12 08: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12 08: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早没抢到沙发,奖品很有诱惑力啊,哇哇,攒钱吧

点评

呵呵,不要灌水了,赶快推荐心目中的十佳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12 08: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08: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ovelab 于 2011-12-12 08:37 编辑
大呆子 发表于 2011-12-12 08:32
支持


呵呵,不要灌水了,留给会员推荐心目中的十佳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08: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ovelab 于 2011-12-12 08:37 编辑
kingway 发表于 2011-12-12 08:34
这么早没抢到沙发,奖品很有诱惑力啊,哇哇,攒钱吧


呵呵,不要灌水了,留给会员推荐心目中的十佳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1-12-12 08: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11-12-12 08:41 编辑

暂时想到的二个:

咕咕、andyouandme、雨中行、lxzxd007lunmulunmu、大傻子

    还有好多,一时记不起名字,找到再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12 08: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推选咕咕、andyouandm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2-12 08: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始热闹了{:soso_e1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1-12-12 08: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优秀版主提名:

    愚公(提高论坛质量)、lovelab(论坛技术核心)、jjb20005(最好的资料、值班最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2-12 09: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佳网友:andyouandme  lingzhong fsk2005555 xuyi2007  秦无醉 。。。
优秀版主:大呆子 lovelab  愚公  jjb20005 tcem  

点评

不要不好意思,可以自荐滴 哈哈,我看好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12 09: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2-12 09: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主题的图标有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2-12 09: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优秀版主名额少了,至少定5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12 09: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优秀版主:大呆子 lovelab  愚公  jjb20005 tcem  愚公想改行 binlu5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09: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咕咕 发表于 2011-12-12 09:04
十佳网友:andyouandme  lingzhong fsk2005555 xuyi2007  秦无醉 。。。
优秀版主:大呆子 lovelab  愚公  ...

不要不好意思,可以自荐滴
哈哈,我看好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2 10: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佳网友: 大傻子  boheli1204  binlu521   jjb2005    fsk2005555   
优秀版主:lovelab  愚公  tcme  紫苏叶  咕咕  浪子小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12 10: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会员:咕咕、大傻子、lumulumu、秦无醉、怀谷、lxzxd007 、想起来再补充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12 10: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优秀斑竹:愚公、大呆子、华佗。
理由:吃水不忘挖井人,论坛刚开始组建时就有他们,最初的帖子坨坨传了很多,让论坛有了一定数量的帖子基础;愚公的精品贴很吸引人,而且讲的透彻,明了,已然成为本论坛镇宅人物之一。大呆子,从认识此人就比较喜欢(不明原因)。
PS:优秀斑竹人选是不是少点了啊?love,tpl为论坛发展也是功不可没的,本着遵守规则的原则我只选了三个,但我觉得本论坛不像其他论坛那样,我们的斑竹多数都比较爱岗敬业,都是功臣,不要搞的这么残酷吗,只取前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12-12 10: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早点为明年做准备……{:soso__17749219952028839553_2:}
版主都不错,等着投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12-12 11: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xzxd007 于 2011-12-12 21:16 编辑

优秀版主:大呆子 lovelab  愚公  jjb20005 tce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2-12 13: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优秀网友:过路客,咕咕,南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8 11:1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