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66|回复: 7
收起左侧

新修订药品GSP对市场有哪些影响?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6 13: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新修订药品GSP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计算机系统、仓储温湿度实时监测、冷链物流以及运输设备等提出了新要求,客观上会给企业带来资金压力。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企业是否存在异议呢?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介绍说,在修订GSP过程中,国家局对目前药品经营企业的现状以及企业进行改造所需要的投入等进行了调查。从江苏、辽宁、贵州、云南等14个省市的调查信息看,大约有20%的批发企业、15%的零售企业已经基本符合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相关条件,预计有30%的批发企业、20%的零售企业可通过自身努力通过认证。根据测算,各地区药品经营企业用于新修订药品GSP改造的资金投入情况不同,但总体不会超过2011年医药商业销售总额的1%。若能加快批发企业的兼并重组,推进零售连锁化发展,有效引导、鼓励合作、合理建设,剔除少数企业从零开始新建或重复建设物流中心的投入,综合大多数企业软硬件改造的资金投入数额,整个药品流通行业的改造资金约在70亿元左右,从目前药品流通行业152亿元的年经营利润水平来看,应在行业可承受范围之内。
  李国庆说,虽然这种投入对于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服务内容单一的中小企业会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但在药品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社会对药品安全要求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企业必须在人员条件、设施设备水平以及信息化管理方面上台阶,才能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药品安全的保障能力。新修订药品GSP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符合企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为此增加一定成本也是必须的。而且,在当前政策降低流通费用率和行业提高流通效率的趋势下,这部分成本增加可以被流通服务集约化、规模化的成本优化,流通服务内容和流通服务收益来源的扩大所消化。
  李国庆向记者介绍说,为推进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国家局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将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工作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经营许可等项工作相结合,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措施,推动部分有条件的企业先期实施新修订药品GSP,如从事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和特殊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的批发企业以及医保定点药店等,都将以通过新修订药品GSP作为给予相应资质的前提条件,对先期通过认证的企业将给予一定的鼓励。
  针对一些偏远地区农村药店可能因达不到新标准且无力实施改造而关闭的问题,李国庆说,此次药品GSP修订在许多标准的设定上,充分考虑了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原则制定相关条件。在新修订药品GSP实施过程中,国家局将努力解决农村等基层地区药品监管和供应较为薄弱的短板问题,一方面鼓励支持大型骨干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向基层终端延伸,建立药品配送及零售网络,提升农村等基层地区药品供应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鼓励经营企业之间的兼并或资源整合,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集团化企业联合重组或改走专业化服务发展道路,发展区域性物流机构等多种企业模式。在不降低认证标准的同时,解决基层药品流通服务的网络健全与规范性问题,以保障农村等基层地区药品质量安全和药品的有效供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6 13: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徒
发表于 2013-2-26 13: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6 13: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6 13: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是势在必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6 13: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行业动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6 14: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GSP给GMP也带来一些影响:主要是发运部分。我最近在看GSP的,感觉发运的部分影响还是蛮大的,特别是冷藏运输等部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2-26 17: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xsj63534082 发表于 2013-2-26 14:06
我觉得GSP给GMP也带来一些影响:主要是发运部分。我最近在看GSP的,感觉发运的部分影响还是蛮大的,特别是冷 ...

嗯,我也是刚开始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7 23:0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