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249|回复: 8
收起左侧

【羊城论G】演讲结束将有90分钟专家答疑*继续征集疑难问题!

[复制链接]
药师
发表于 2012-10-24 10: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7、GMP实施过程疑难问题专家解答与自由讨论(将安排90分钟的长时间讨论)
http://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9085 继续征集中。
也可以跟本贴提问!

GMP实施过程的任何技术问题、法规问题均可提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10-24 10: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想听听,新版GMP对QC实验室的检查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10-24 10: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听听专家关于风险评估做到什么程度算合格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10-24 12: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征集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10-25 11: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API的清洁验证到底如何设置残留限度(中间体如何考虑)?

点评

可以参阅一下FDA清洁验证指南。 也可以参加广州研讨会。 如果非要我定标准,所有设备上的残留总和小于1% 如果你觉得还不够严,那就0.1%好了,1000ppm 其实,目测或者擦拭无可见异物,就够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25 18: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5 1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不错,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18: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ml8888 发表于 2012-10-25 11:24
API的清洁验证到底如何设置残留限度(中间体如何考虑)?

可以参阅一下FDA清洁验证指南。
也可以参加广州研讨会。
如果非要我定标准,所有设备上的残留总和小于1%
如果你觉得还不够严,那就0.1%好了,1000ppm
其实,目测或者擦拭无可见异物,就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0-26 09: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wlj526 发表于 2012-10-25 11:36
资料不错,谢谢分享。

都中级工程师了,这样的帖子就别灌水啦,说点儿具体问题啊
我的问题:中药材是否可以由企业直接从农户手里收购,如果可以,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0-26 22: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才子 发表于 2012-10-26 09:47
都中级工程师了,这样的帖子就别灌水啦,说点儿具体问题啊
我的问题:中药材是否可以由企业直接从农户手 ...

大才子啊,这个要问药监当局,我们做不了主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0-28 22: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墓派 发表于 2012-10-26 22:13
大才子啊,这个要问药监当局,我们做不了主啊。

讨论讨论嘛,嘿嘿嘿
药监局我也会问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2 09:5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