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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中人] 痛失最佳时机—四谈药监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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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30 21: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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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胡锦涛同志在大会报告中,阐述了前进道路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中食品药品安全被列入存在问题较多的领域。在提出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时,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必须“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这被认为是中央决心在十八大后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行改革的“预告”。

   让人们意想不到的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居然被列入十八大后最先推进的改革举措之一。2013年2月26日至28日,十八届二中全会召开。会议召开之前,许多媒体就对会议将要研究的议题进行了“预热”。新一届国务院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二中全会需要审议的主要内容。会议前后,媒体上披露了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相关信息,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居然是这个方案的重要亮点之一。

   2013年3月10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证实了此前媒体透露的药监改革信息。马凯说,现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有必要推进有关机构和职责整合,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指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

    2013年3月17日,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在随后举行的新一届国务院领导与中外记者的见面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回答法国费加罗报记者有关食品安全等问题的提问时,表达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食品安全可以说是天大的事,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政府应该对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坚决进行查处,并且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的代价。”

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翌日,新一届国务院的第一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除了例行研究确定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外,还出人意料的讨论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对食品药品机构整合的这种节律,可以说在其他类似改革中从未有过。

    2013年3月22日,新华社报道说: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凌晨正式挂牌,中国食品监管终于挥别九龙治水时代,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多部门监管模式划上句号。总局的牌匾是在黎明时分的朦胧路灯下挂上的。选择这个时辰,也许就是期望这个年轻的机构不断走向光明!
3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年度政府重点工作的部门分工。完善监管体系,改革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被列为2013年政府重点工作。

那个非常著名的国发〔2013〕18号于2013年4月10日发出。这个名为《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的国务院文件,对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实施食品药品体制改革的路径与方法均提出了明确要求。文件指出:为了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文件还要求各地必须尽可能缩短改革过渡期。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国务院文件发至各地后,贯彻实施情况却呈现冰火之势。首都北京在不到一百天的时间里,克服种种困难,建立了市、区县、街乡三级“全覆盖”式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地处西部的甘肃,也依据文件要求,提前全面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其它一些省区也有了一些动作,但更多的地区改革进程迟缓。为了推进各地加快药监体制改革,6月5日,国务院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汪洋副总理在会议上强调: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2013年7月17日至19日,汪洋副总理在山东、江苏等地“现场督促”,要求加快推进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全面强化保障措施,着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汇聚起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合力。

   2013年下半年,本来是省以下食品药品体制改革最关键的时段,也是最佳时机,可是,从上层的职责部门到多数省份,都没有能够抓住机遇,而是一味的观望、等待。少数省(市)则置国务院要求于不顾,在相关机构的默许下,自行其是,自说自话,另搞一套,将十多年来艰难建成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毁于一旦。如果可以实施目前许多地区正在进行的这种“归并”模式,那首先可以与城管形成“联合体”,那样食品药品监管的力量就会空前强大了!

   用改革专家的话说,此轮食品药品改革的最佳机遇已经错过,“窗口”已经关闭,百花齐放的畸形模式已难改变,百姓的饮食用药风险陡然加大。这种局面的未来,真的令人焦虑,却只能徒唤奈何!

    2014年9月26日,距国务院规定的地级市药监改革最后期限已经过去整整一年,可是,全国大部分地级市的药监改革却仍然一片模糊,甚至是一地鸡毛。 国务院领导坐不住了!汪洋副总理当天在北京调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时再次“喊话”: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紧完成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3天后的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了一个“特急?明电”,要求各地抓紧完成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组建工作,对食品药品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充分考虑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特殊重要性,保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必须于10月15日前上报。特急电报会给药监改革带来多大程度的影响,目前还无法预测和评估,但可以料定的是,药监改革不会遥遥无期的拖下去了,但能不能实现预期目标,那就拭目以待吧!

     有一个规律,依律而行,速战速决,3个月可以成大事;拖拖拉拉,议而不决,3年可能一事无成。最佳机遇虽然错过,次佳机遇已然来临!大家共同努力吧,即使牛已过河,也要拽住尾巴!只要锲而不舍,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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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4 09: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感觉药监体制改革就好比治水,堵不如疏。就算机构改革完成了又能如何。真正影响用药安全的,是CDE上万的排队,是接近20W的现行文号 ,不把这些疏导出来,城管来了又能如何?机构合并这剂猛药全面推行是不是合理,有没有更合理的监管模式可供借鉴?手指没有点在七寸上就难免下面阳奉阴违,破坏国务院的公信力、领导力,药监体系拿不下,其他部委就好想与?这一招出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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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0-4 09: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有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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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4 09: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实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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