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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中人] 六谈药监体制改革:统一、权威如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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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13 17: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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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杏林中人 于 2014-10-13 17:04 编辑

   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办发明电〔2014〕17号”。10月9日,这个题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出现在中国政府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当天,新华社对国办通知主要精神播发了通稿。
   这份最新的有关药监体制改革的文件,仍然强调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按照国发〔2013〕18号文件关于省、市、县三级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充分考虑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特殊重要性,保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
   中央和国务院文件对药监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就是要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形成权威,统一是前提、是基础,而目前不少地方的改革又在重滔上一轮之覆辙,“百花齐放”的局面再度出现。 对何谓统一?何为权威?至今并未见到官方解释。笔者理解,所谓统一、权威,至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
   一、机构统一设置。包括各个层级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如何设置,应由国务院明确规定。尽管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可以由各地自行决定,但考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特殊性,其设置问题不应该给地方有大的操作空间。将食品药品监管混同于一般产品,建立一个机构实施监管,显然不是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监管工作的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置的所有原则(包括机构名称、行政级别等)均应当符合中央的统一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设置模式应该是一致的。
   二、职能统一界定。只有承担的职能统一,才能够保证上下左右沟通协调无障碍,才能够提高监管效率,才能够确保监管质量,才能够降低监管成本。如果各地药监部门的职能划定继续呈现出五花八门,那怎么能够实现上下贯通?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很多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效率。在许多时候,效率就是成功,时间就是生命。如果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需要通过不同的部门多次沟通才能实现,就有可能导致无辜生命受到伤害。全国所有相同层级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承担的职责应该是一致的。
   三、资源统一配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将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作为中央事权,列为中央的支出责任,这就为食品药品监管资源配置的统一创造了条件。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保障措施,完全依赖于基层政府是不可行的。监管经费、工作场所、设备设施乃至于监管人员队伍,都要有统一配备的理念。要满足和保证各个层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这种条件的获得不应受制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也就是说,这种保障应该是无条件的,是一种国家保障,其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应该隶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全国所有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员工身份应该是一致的。
   四、专业素质优秀。高素质的专业监管队伍是建立权威机构的必要条件。药监机构建立十多年来,各地已经建立了一支具备一定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的监管队伍,但这支队伍近几年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基层部分优秀人才流失。要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权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迫在眉睫。既需要覆盖各个层级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高层次行政管理专业人员队伍,又需要覆盖各个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专家队伍。专家治理是树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权威的重要举措。
   五、健全法规体系。没有健全的法律,就没有权威的监管。尽管多年来,我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但这个体系的缺陷还是显而易见的。各个时期、各个监管部门的烙印都留在了这些法律法规中,系统性欠缺,操作性不强,不少内容也与今天的形势严重脱节。因此,在建立统一机构的基础上,需要迅速对现有监管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进行必要的修订甚至重新制定相关法律规定。
   六、职能合理设定。此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将除初级农产品之外的食品监管职能整合给药监一家,并不是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药监机构改革受阻恰恰与这种不尽合理的职能分工相关。
食品药品监管需要体现专业性,需要提高效率,需要减少层级。目前的情况是,不少地方改革以后,层级不仅不会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在县以下增设分支机构,这是由现行的职能配置所决定的。
比较合理的药监机构职能配置,应将面广量大的餐饮监管等职能仍然保留在卫生部门,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监管资源,发挥基层卫生组织的作用,同时对食物中毒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救治等工作均必须依靠卫生部门实施。药监部门主要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生产监管是源头性监管。源头关口把好了,主要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就解决了。包括对食品摊贩的监管,仍然应发挥城管等部门的作用。药监部门若将主要精力去从事餐饮及摊贩监管,就是本末倒置,并且必将削弱源头监管,显然得不偿失。精干的队伍才能保证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不是依靠“人民战争”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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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13 17: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药监局应该把70%的精力放到市场抽检和药企飞翔检查上,不合格一律召回罚款,增大企业违法成本。这样才能走向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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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0-13 17: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LZ说得对
不但如此
我更觉得国内都不应该设那么多地方局
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顶多在几个大区设立个办事处就完了
效率低下不说
还要受地方行政干预
讲政治的时间可能还要大于工作监管时间
这可能也是我们“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吧
毕竟可以大幅解决就业率的问题

反动一点
LZ别介意
另外
请问您去深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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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1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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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3 17: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10-13 17:16
LZ说得对
不但如此
我更觉得国内都不应该设那么多地方局

争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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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定要去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13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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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13 18: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各个市县局加加担子我是支持的,总的来说现在是省局忙到死,市局及以下闲的无聊,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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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0-13 18: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事情我不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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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13 18: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杏林中人 发表于 2014-10-13 17:24
争取吧!

深圳一定要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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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0-31 20: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非常赞同楼主的观点,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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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15: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现在的药监系统确实缺乏统一,这对制药企业来说具体的影响是什么呢?应该也是有好有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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