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73|回复: 7
收起左侧

[食品] 广州一黑工场做7吨多毒腊肉 4吨工业盐原料被缴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22 20: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部门连续侦破多起劣质烟熏肉、假烟、假酒等假劣食品。其中,仅在花都区一个无牌食品加工厂内,警方就收缴毒腊肉、毒熏肉7000多公斤,还有50多公斤“日落红”等非食品色素;而在黄埔区某超市里,警方也查出了300多条假冒成品卷烟。

    “毒腊肉”亚硝酸钠严重超标

    9月中旬,花都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称辖内某隐秘无牌食品加工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烟熏肉。接报后,该分局立即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环境办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突击清查行动,当场缴获以工业盐(不可用于食品加工)为原料生产的高级精制盐4200公斤,“日落红”、“日落黄”、“苯甲酸钠”等非食品色素共50多公斤,及以来源不明猪肉为原料制作的烟熏排骨、腊肉半成品和成品7040公斤,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

    经有关部门检验鉴定,涉案的肉制品亚硝酸钠严重超标,违反了国家禁止使用亚硝酸钠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规定。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超市查出300多条假烟

    9月22日,黄埔区公安分局与广州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联合执法,对位于中山大道东的某超市进行突击查处,当场缴获假冒40个品种的共339条成品卷烟,抓获潘某、唐某、黄某、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潘某等犯罪嫌疑人供述销售假冒成品卷烟的作案事实。

    9月,番禺区公安分局民警发现番禺石碁镇有一涉嫌生产假酒的地下工场。民警经过半个多月的走访调查和深入摸排,准确掌握了该地下工场的具体位置及作息规律。9月22日,办案民警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案的石碁镇某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场查扣假冒知名品牌的啤酒、米酒等假酒4200多支、假冒品牌注册商标的标识共6万多个,收缴啤酒瓶盖压盖机、热熔胶枪等作案工具一批。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的标识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张璐瑶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0-22 21: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弘扬正气,打击犯罪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0-22 21: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厉处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23 06: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打假行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23 08: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哈是他们不能做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23 08: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花都?没有听说呢?
打击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23 08: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犯罪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23 08: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处罚,保护健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9 00:1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