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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中人] 八谈药监体制改革:两种理念下的结果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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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24 14: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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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杏林中人 于 2014-10-24 22:43 编辑

    药监体制改革折腾至今,仁智相见,似乎都言之有理。总体上,药监体系内的人,大都强调食品药品监管有其固有的特殊性,专业性强,不宜与其它普通产品混为一谈,不应将食品药品与普通产品混合实施监管。这种特殊性,在上层的多个有关药监改革的文件中,也均有体现。体系内的这些观念,往往不被体系外的部门(包括一些领导与决策机构)所接收。非药监体系中人一般都会认为,药监强调专业只是一个幌子,本质还是部门利益作怪,屁股决定脑袋。于是,各地的药监改革进程就变得异常的艰难。尽管上面的“鸡毛信”发了多个,信上“鸡毛”也越插越多,但到了下面,还真是“鸡毛信”成了鸡毛。都说不能将鸡毛当令箭,可如今,在药监体制改革问题上,上面的令箭却被不少地方的官员视作鸡毛,不免让人匪夷所思。
   药监机构原来就是监管药品的,并无食品监管职能。药监局成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并且从对食品的综合监管过度到具体监管,将分散的食品监管职能逐步归并到药监部门,其初衷就是要采用药品监管的理念去开展食品的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挂牌不久,就提出让药店销售奶粉,其用心应该就是通过“试水”,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的监管。显然,试水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奶粉的销售还是在原有的轨迹上运行。至于食品的生产环节监管,由于改革受阻,在大部分地区监管体制仍然未发生变化。
   用监管药品的理念去监管食品,与用监管普通产品的理念监管食品药品,其结果到底会有什么差异?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创造条件,作一些相关的考察研究。目前,保健食品生产监管职能都已经划转到药监部门。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如果由具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背景的专业人员,负责和参与保健食品的生产与质量管理,其规范程度与不具有药厂背景者绝对不是一个概念。有的药厂质量管理人员“跳槽”创建的保健食品企业,其各方面的管理与正规药厂几无差别。而一些非药学专业人员主管的保健食品生产公司,其相关流程往往很难“专业”起来。先天不足有时是很难弥补的。
   笔者曾经利用工作便利,到访过不少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尽管对此类企业的生产早有规范要求,但各类规范多不具强制性,内容也失之粗疏,加之长期以来对保化产业的监管与药品相比,显得薄弱许多。我们看到的监管成效是,一些名气颇大、规模也不小的保健食品或化妆品企业,其规范程度往往还不及一些小型药企。当然,监管职能调整后,这两年有所改观,但还需要付出不少努力。
   由此不难看出,如果采用监管普通产品的理念去管理食品药品,其监管成效势必会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层现坠崖式下降,这是无可避免的。而一旦跌下去,重新提上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今天的药品管理,是十多年前从卫生部门接手而来。这些年来,为了规范药品从研发到生产、流通秩序,平心而论,各级药监部门付出了很多。今日之成效,实在来之不易。然而,基层机构的消亡,很难保证药品管理秩序不再度回到从前,甚至从前的从前。也许,只有在付出了许多人生命与健康的代价以后,一些官员才会彻底的醒悟过来。
   弯路已经走了许多!这一次的弯路本来可以不走了,可是,一些人决意要走。明明知道前面的路途险象环生,却也只能如履薄冰的跟着,这会是怎样一种心情?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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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0-24 15: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说实话的存活率不高。话说已经被封好几个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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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0-24 15: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体制改革不到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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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24 17: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体制内外互相不了解,体制内觉得自己任重道远负有使命,有种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悲凉;体制外觉得XX就是矫情,觉得啃到硬骨头了,有种偏向虎山行的壮阔,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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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4-10-25 07: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看着药监改革系列文章,每期都是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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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0-25 07: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想与现实就像两条趣于平行的两条线,交叉的路比较慢长

来自: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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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4-10-25 10: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革就是打破阻碍发展的旧的体制,建立适合国情、有利于发展的新的体制。但是,如果明明知道是弯路还要去走,那就一定是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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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0-31 20: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非常同意楼主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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