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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曝光郑州市药店GSP认证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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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8 16: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鱼儿游 发表于 2015-1-28 11:10
“我相信举报者说的那些问题确实存在 ,最终是否属实,需要衙门来核实。而作为顶头上司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 ...

这句话说得好,现在是什么时代啊,信息时代,只要有做的才会被曝光,药监局也怕一部分人影响到大部分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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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8 16: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猛了,猛得让人受不了

点评

应该还好吧,扛得住……  发表于 2015-1-2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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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8 19: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妈的孩子吃不到奶,能不闹吗!潜规则之所以不公开就是因为他叫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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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1-28 19: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5-1-27 10:36
郑州药监
社区管理员

认证收费 各省都有标准的  如果依据相关标准就很正常,浙江这边就我知道温州和宁波都有收费标准,宁波是副省级市他们自己可以制定标准,我看到宁波是相关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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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9: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内部矛盾,知情人士举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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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8 20: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的这么详细,举报后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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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21: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黑暗了,这样的检查方式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愤怒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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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07: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内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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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29 08: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hemigua 发表于 2015-1-27 10:02
是真的吗?其实药店的认证难度不是很高的。

的确不高,但是相比花点钱贿赂检察官,那些硬件宁肯弄得简单便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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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08: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过夸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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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08: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店的认证的确没有象GSP要求的那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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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09: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的啊,现在认证就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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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0: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其实很普遍的,哪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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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1: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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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1: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查查吧,老虎、苍蝇肯定不是,最多算是个蚊子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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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2: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很正常,谁见过白乌鸦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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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3: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腐败,药监局可能要排在前几名,一个药品从生产,批发,零售三个环节都要被药监局以GMP,GSP的名义重复搜刮三次,药品成本居高不下,今年内药监局仅GSP认证费收入达十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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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3: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认为“GSP认证”规范和淘汰药店有很多理由,那么请问下列三个问题:
     一:既然“GSP认证”这么好,为何全世界包括美国等发达国家,香港,台湾等次发达地区都只在药厂设立“GMP认证”制度,在药店设立“药师准入制度”;而没有所谓“GSP认证”?
     二:既然“GSP认证”主要规范药品储存条件,药品的化学稳定性易受温度,湿度的影响而发生变质。药监局处处为公众的用药安全考虑,那么为何不对大量经营和使用输液剂,注射剂,以及血液制品等对人体的生命安全影响更大,储存条件更苛刻的医院药房进行“GSP认证”呢?
     众所周知,前几年发生的齐二药“亮菌甲”在医院使用致多人死亡案,将郑筱萸送上断头台。
     三:既然“GSP认证”被你们吹得天花乱坠,那么为何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程序制定《GSP认证管理办法》及《GSP认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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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4: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潜规则”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没想到我们神圣的GSP认证员也被“潜”了,实乃可悲可叹!且看事情真实原委:

企业为什么要尽心尽力、使劲浑身解数通过GSP认证呢?关键是没有GSP证书药品经营企业进不来货。

递交初审:企业向药局递交初审材料,被药局三番五次的折磨殆尽,不是缺这儿就是少那儿,承受不住这样煎熬的企业只好运用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不变的至真法宝“送礼”来结束那份痛苦,虽然送礼的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总结下来最管用的还是直接上MONEY。

排队认证:难么多药店要认证,那么多人在排队等着,你说领导是让你先认还是让他先认,况且需要认证的药店是无数的,而GSP认证员是有数的,还得挤出时间来认证,总归一句话,不亲自找领导安排给照顾,就耐心等待吧,先说好,证过期了是你自己的事情。

现场认证:千呼万唤始出来,终于熬到认证了,一定要把领导招待好,所以提前购置一批货,都带税票的,把店面收拾干净利索,把药师提前接过来,店里原来的药该藏的藏、该收的收,愿意下血本的就购置阴凉柜、冷柜、计算机等,不愿出血的就借别人的或租用,保证做到店里焕然一新,以全新面貌迎接认证员的到来,最重要的也是决定过与不过的,就是给认证员准备信封,还得顺利的送出去,才能万事大吉。

认证整改:带着“心意”找领导吧,领导是理解百姓疾苦的,哪有整改不到位的呢?

等待发证:不要催领导,领导都很忙,不能因为你一家的证而耽误其他家的证,不过没事去看望下领导还是可以的。

欣喜领证:终于领到证了,高兴吧,别忘了“感谢”领导照顾。

规则就是这样,你认与不认它都在那里,被“潜规则”了的GSP认证员到底是被谁“潜”了?是政府、企业,还是制度本身?为什么那么多药店认证的时候店里只有几百个品种,而认证过后能达几千个品种?认证时的药品购进税票都上哪儿了?为什么认证前和认证后药店会是两个面貌?为什么执业药师只在认证的时候出现?

虽然“GSP认证是一个现场检查行为,药店的监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认证过的企业出现滑坡现象”,但也不至于瞬间滑坡,前后两重天吧;虽然“检查员相互之间、企业所在地县(市、区)食药局纪检人员和观察员监督、企业对检查员的监督等措施,防止检查员的违纪行为发生。”,但规则在那里,企业付出如此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各级领导都那么“关照”,能不让药店通过吗?形式就是形式,还会有监督的作用存在吗?亏就亏在我们可怜的GSP认证员,为层层领导的“关照”而承担他们本不该承担的责任,使自己本该守好法律法规的尺度而迷失原则。

领导都会打太极,“相信举报者说的那些问题确实存在 ,最终是否属实,需要衙门来核实。而作为顶头上司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打太极的嫌疑。被人举集体受贿的情况,为什么不是对涉事人员进行核查或转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而只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对于真正受贿的人就不应该用教育的态度。不要让国家出台的为民谋利的政策,成了为某些人谋财的手段。”,但千万别坑流汗又流泪的认证员,周铭局长您可千万要主持公道啊!

建议:停止形式化的GSP认证工作;

       纪检部门介入调查这些参加认证的人;

       请李新华大队长带头严查这34家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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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4: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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