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118|回复: 14
收起左侧

[物料管理] 贵细药材在GMP,或者GSP中有目录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13 13: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贵细药材在GMP,或者GSP中有目录吗? 现在在修订一个关于贵细药材的SOP,想把贵细药材都罗列出来,在百度查了查,似乎没有一个官方的标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3 13: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贵细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订的,价格贵或者稀有。比如,以前人参算贵细,现在未必算贵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13 13: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machupicchu 发表于 2015-5-13 13:30
没有,贵细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订的,价格贵或者稀有。比如,以前人参算贵细,现在未必算贵细。

那标准随便定吗?我家有人参 、红参、何首乌之类 还能算贵细吗?鹿茸,阿胶肯定算

点评

你说算就算。财务、车间、供应、质量,几房商议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13 19: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13 14: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为贵细药材是企业根据物料性价来制定,主要考虑药材的来源途径,自然界的存取量,价格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3 15: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性价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3 15: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定,我们:人参、鹿茸、西红花、贝母、琥珀、珍珠、牛黄、麝香及其它动物类药材,朱砂、雄黄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13 16: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libin1204 发表于 2015-5-13 14:44
是否为贵细药材是企业根据物料性价来制定,主要考虑药材的来源途径,自然界的存取量,价格等。

是不是单价超过多少就算贵细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3 17: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贵细药材是指来源稀少、疗效卓著、价格较高,导致市场上经常发现有假冒和掺伪现象的药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3 17: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见过官方规定有《湖北省贵细药材管理品种目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3 17: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1、植物类(5种):
西洋参、天麻(野生)、沉香、川贝母、西红花。
2、动物类(25种):
麝香、人工麝香、牛黄、培植牛黄、体外培育牛黄、蛇胆、熊胆、熊胆粉、豹骨、鹿茸、海马、海龙、羚羊角、蛤蚧、蛤蟆油、犀角、广角、燕窝、穿山甲、马宝、猴枣、狗宝、金钱白花蛇、蕲蛇。
3、菌类(1种):
冬虫夏草。
4、树脂类(3种):
血竭、琥珀、苏合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3 17: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觉得贵就是贵,不用特别制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13 19: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荷映广陵 发表于 2015-5-13 13:35
那标准随便定吗?我家有人参 、红参、何首乌之类 还能算贵细吗?鹿茸,阿胶肯定算

你说算就算。财务、车间、供应、质量,几房商议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2: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kypharma 发表于 2015-5-13 17:41
1、植物类(5种):
西洋参、天麻(野生)、沉香、川贝母、西红花。
2、动物类(25种):

非常感谢你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2-7-24 15: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30 14: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看看资料,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5 14:3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