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165|回复: 11
收起左侧

中药提取物清洁验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12 22: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目前,中药提取物清洁验证品种较多(包括新品),成分复杂,样品数量多,没有清洁验证参照品种等,导致QA清洁验证工作量成倍增加。

是否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代替化学残留取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12 22: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分类型,如毒性,非毒性,特药,,,,,,等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07: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6-13 08: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分组进行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09: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必要搞得那么复杂,制药人不要自己给自己再找麻烦了,本来好多都是在做无用功。说白了中药提取的清洁验证就是为了证明你生产过程中的“锅、碗、瓢、盆”在品种与品种生产之间和批与批生产之间清洗干净没有这回事罢了,只要按药材毒性的大小、溶解性的大小进行分类并通过工序设备清洗残留量的风险评估,确认残留风险大小的范围,选择适当的清洗方法,对设备不易清洗和最难清洗的部位进行重点清洗后,以比色或擦拭法证明最终清洗液残留合格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16: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wts 发表于 2015-6-13 09:10
没有必要搞得那么复杂,制药人不要自己给自己再找麻烦了,本来好多都是在做无用功。说白了中药提取的清洁验 ...

版主能具体指点下吗?现在提取设备的清洁验证应该是中药企业的难点!

点评

这还不够具体吗。在具体就要到验证方案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3 19: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19: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simonleely 发表于 2015-6-13 16:50
版主能具体指点下吗?现在提取设备的清洁验证应该是中药企业的难点!

这还不够具体吗。在具体就要到验证方案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6-14 12: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zsd680116 发表于 2015-6-13 07:29
TOC检测

TOC检测受很多因素影响,担心会检测不合格。。。。TOC检测取代化学残留,是否有比较好的研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6-14 12: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wts 发表于 2015-6-13 09:10
没有必要搞得那么复杂,制药人不要自己给自己再找麻烦了,本来好多都是在做无用功。说白了中药提取的清洁验 ...

这种方式检查官认可吗

点评

只要是实实在在把工作做到位,有理有据,我想检察官不会不认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5 10: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5 10: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wts 发表于 2015-6-13 09:10
没有必要搞得那么复杂,制药人不要自己给自己再找麻烦了,本来好多都是在做无用功。说白了中药提取的清洁验 ...

思路是有了,版主能否提供一个相关的模板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5 10: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清 发表于 2015-6-14 12:17
这种方式检查官认可吗

只要是实实在在把工作做到位,有理有据,我想检察官不会不认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5 10: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wts 发表于 2015-6-13 19:08
这还不够具体吗。在具体就要到验证方案啦!

是啊!版主奉献一个方案模版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3 16:2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