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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 保健食品与药品是否可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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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1 11: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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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生产中成药固体制剂的企业,现公司想在现有生产线上同时生产保健食品(中药材类的胶囊),请问大师们:这样能否共线申报保健食品及申请保健食品GMP认证?是否有法律法规支撑或明确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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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1: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我公司也是这种情况,专门分车间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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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7-31 12: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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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7-31 12: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除非你收集了足够的数据,风险评估,但是各省局的观点可能不太一样,可能提前咨询一下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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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2: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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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2: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共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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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2: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10版GMP以后肯定不行了,比如康缘、同济堂药业好多大企业都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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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1 12: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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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2: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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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3: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不行,风险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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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3: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GMP第46条,第六点:
(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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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4: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想,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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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15: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我知道不可以共线,但是很想问一下我心中的问题,还请各位大侠给与解答。
如果我做好清洁验证,验证了活性物质残留,这也不算是相互影响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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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31 23: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gyliukun 发表于 2015-7-31 13:41
GMP第46条,第六点:
(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这段文字深奥的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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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06: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共线需要考虑药品对食品的影响、和食品对药品的影响。个人觉得药品对食品的潜在风险会更大些。现在明确不能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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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1 07: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规明确支持:人用药品、兽用药品、保健食品、食品都不可以共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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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1 08: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gyliukun 发表于 2015-7-31 13:41
GMP第46条,第六点:
(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对头,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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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1 09: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规明确支持:人用药品、兽用药品、保健食品、食品都不可以共线生产!

请云笑风楼主说明具体的法规 ,如 保健食品、食品都不可以共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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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14 16: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我们都是分车间、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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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6 15: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药品残留会污染保徤品。保健品消费许多是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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