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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校正值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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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14 13: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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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滴定液里面有一句话
5.1 工作中所用分析天平及其砝码、滴定管、量瓶和移液管等,均应经过检定合格;其校正值与原标示值之比的绝对值大于0.05%时,应在计算中采用校正值予以补偿。


大家在时间操作过程中怎么操作,是否使用校正值,如果使用的话,校正者怎么选取,怎么带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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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14 16: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只有合格和不合格,而校准或校验是只有偏差值,不给结论,检定只有法定相关部门可以做是有法律效应的,说能用就能用不用考虑偏差值,而校准或校验是计量部门、第三方单位或者企业都可以做的,计量偏差需要带入就要看有没有标准要求,或者满足具体的工作要求了。如果你的移液管是强检的,送到相关部门做了检定了,就不用考虑误差,甚至可以做为标准器使用,如果非强检的,自己或者找第三方单位委托给校准的,那就需要考虑误差是否满足你日常的使用要求了。至于是不是强检,哪些需要强检,建议你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上面应该都有,要注意的是强不强检更侧重仪表的用途,可能与仪表了类型和精度关系都不大……如医疗卫生、人身安全、贸易结算、环境监测……等用途的都是要强检的,其他仪器虽然很精密很重要,但只要不在计量法强检之列的,都可以考虑只做校准……

可能出现这个问题也不在检查员,也不在你们企业,可能中间有些误会吧,有些时候要考虑校正值的补偿,有时候不用,要看做什么用,什么级别的计量仪器,不要一概而论……

另外“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把上述器具都用“检定”一词,后面还要求校正值的补偿,似乎用词和后面的描述有些问题,值得商榷,呵呵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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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8-14 13: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观念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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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14 13: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5-8-14 13:12
观念就是错的

我也觉得不用,但是上次GMP检查,检查的人就把这个整出来了,然后现在领导要求考虑这个。我没办法说这个不对,不按照这个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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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计量规程拿出来不就完了 那个东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1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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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8-14 13: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tdyxsq 发表于 2015-8-14 13:27
我也觉得不用,但是上次GMP检查,检查的人就把这个整出来了,然后现在领导要求考虑这个。我没办法说这个不 ...

你把计量规程拿出来不就完了
那个东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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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14 14: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5-8-14 13:32
你把计量规程拿出来不就完了
那个东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什么计量规程写了这种情况不用代入修正值?

点评

只有合格或不合格 合格可以使用 不合格不可以使用 什么代入不代入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1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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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8-14 15: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tdyxsq 发表于 2015-8-14 14:54
什么计量规程写了这种情况不用代入修正值?

只有合格或不合格
合格可以使用
不合格不可以使用
什么代入不代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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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14 15: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听说过这种东西检定不合格还能给一个修正值的。。。这检查员也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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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14 15: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PYYFANS 发表于 2015-8-14 15:05
每听说过这种东西检定不合格还能给一个修正值的。。。这检查员也是奇葩。。。

我们的滴定管已经是A级合格的了,只是会有的点不能满足0.05%的误差。
跟你说的意思还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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