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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中国经济网消息:“随着药品与保健品在网络销售规模越来越大,许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站、社交软件发布招商广告,销售假冒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这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还严重损害了正当企业的信誉和利益,应该得到相关部门的极大重视并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汉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嘉音说。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汉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中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嘉音
李嘉音委员介绍说,当前药品与保健品电子商务市场存在的乱象不仅与行业诚信意识欠佳有关,也与社会监管和法规滞后息息相关,因此对网络药店与药品、保健品、功能食品的有效立法,让其“有法可依”,继而加强监管,使药品与保健品网络销售平台规范化,能有效解决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消费者维权难、正当企业受侵害,投诉治理无门的问题。
调查发现,目前许多正规合法企业都在网上有过这样的遭遇与困扰。例如,有不法分子仿冒正当企业公司名称与品牌,以及药监局批准证文号与生产厂址,但假冒药名叫“葵力果”,是正当医药保健企业从未有过的品种,但不法分子冒用了该企业的全部资料,包括药监局的批准文号,套用在狸猫“葵力果”身上。
其实该药完全是不经注册的地下“黑药”,在网上大肆夸张宣传壮阳效果与销售,在淘宝等官网上刊登的郑州、上海等几大城市的公司地址全部是虚假的。该正当企业几经投诉药监、工商部门与工信部,长时间过去,至今仍未得到解决,而且“葵力果”日益猖獗。网上受害消费者竟然纷纷找上正规企业要求赔偿身体损失,有的泣不成声。该正当企业经历着双重打击,苦不堪言,对这种不法行为可谓束手无策。
为创造一个诚实守信的网上购物环境,促进网上药店遵纪守法和健康发展。李嘉音委员建议,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药品与保健品网络销售市场有法可依。同时,建立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与严格的网络药店销售商准入和认证制度,网上药品、保健品销售必须由政府多个相关部门联合协作监管,真正改变目前各政府相关部门不协同监管的现状。
“对网络药店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和认证制度。”李嘉音委员说,管理部门应明确开办网上药店,以及销售药品、保健品应具备的各种资质,包括商品的药监局批准证书、卫生许可证、法人代表的实名制证件、实名制地址、联系方式,并对货源和质量进行把关,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药品、保健品电子商务经营申请、注册、审批、管理法规,并予以登记备案。
李嘉音委员认为,还要建立起全国性药品与保健品网络销售在线投诉中心与纠纷处理机构,成立药品与保健品网上监督、网上投诉、网上调查、网上调解、网上索赔和处罚的信息处理系统,及时处理因网络购物引发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
此外,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根据举报或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工作,清除药品、保健品仿冒注册证,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名牌专用权活动,形成对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协作保护网络,对查实的药品与保健品售假行为予以惩戒,以此震慑不良药商,打压制假售假生存空间,切实维护正品企业的合法品牌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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