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087|回复: 18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药厂废有机溶剂处理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8 11: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药厂可以将废有机溶剂直接卖给回收公司吗?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8 14: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可以让回收公司帮忙回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8 14: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能卖钱吗?貌似要花钱请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好像还要在环保备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8 15: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楼所述,乃为实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8 16: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溶剂这种消耗品,如果自己有资金条件的可以考虑自己上设备分离提纯,如果没有的话就只能委托废液回收公司来处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8 21: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让回收公司帮忙回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12 22: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该将废有机溶剂直接卖给回收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09: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syhorchid 发表于 2017-11-12 22:43
不应该将废有机溶剂直接卖给回收公司

现在只能回收自己利用或者找危废处理单位处理,不可以卖是吗?因为我们用的纯度特别高,所以回收以后也达不到使用要求,就想知道可不可以处理一下卖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3 15: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掉肯定是可以的,关键是现在能处理的企业比较少(环保原因),最好的办法是自己回收套用,回收套用完全复合GMP和FDA要求,只是要进行验证,你们可以权衡利弊。另外也可以按危废处理掉,要给别人钱,象以前那样卖给小回收工厂在中国可能再也不会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6: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lixz0543 发表于 2017-11-13 15:45
卖掉肯定是可以的,关键是现在能处理的企业比较少(环保原因),最好的办法是自己回收套用,回收套用完全复 ...

谢谢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4 14: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几十万的废液回收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4 16: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又资质的公司回收好贵啊~!8000元一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5 08: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找有资质的企业,罚款更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5 08: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卖废液挣钱,现在是卖废液给人家钱。能处理的公司一般一个地方就那一两家,都是环保局指定的,你不给他,就会有人搞你们的。而且这些公司现在都很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5 10: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5 14: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是卖给回收公司能挣钱,现在是请回收公司处理要花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2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我们是专门做废催化剂回收的企业,资质齐全,信誉良好,价格公道,全国上门提货,有需要处置的请联系13839970606 微信同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3-12 20: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4 10: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1 01:3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