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一路飞扬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一路飞扬]假如我的现任女朋友刚好是质量部经理……你们说合情合理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06: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支持楼主!看到好的,下手一定要快,这才爷们。

不知以后是“质量”领导你呢,还是你领导“质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07: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biozzl 发表于 2012-7-9 18:09
你的假设就是QA与OPS站在两个对立面上 所以讨论没意义

支持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08: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lei_026 发表于 2012-7-10 06:28
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支持楼主!看到好的,下手一定要快,这才爷们。

不知以后是“质量”领导你呢,还是 ...

“下手?”你说得好象是强盗偷抢一样!这是爷们该做的?是爷们应该行得正,走得远!不过我是认真做事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08: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没有什么不好,勇敢地上,工作归工作,不能影响个人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7-10 08: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2-7-9 18:57
如果两人能理解的话,是好事,便于沟通,如果不能理解的话易影响两人的感情,主要还是看两人处理问题的能力 ...

工作中,谁对听谁的,生活中,你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10: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真的是不好处,我和我老公就是在同一个公司,他是设备部经理,我是质量部经理,记得有一次他给我交了一份验证方案,里面很多内容都不符合规定,当时我很生气认为他做事不认真,把方案给撕了,为此我们有半 个月都没说话,后来我也反思觉得自己做的有点过火,现在我就直接把他要做的软件方面的工作做了免得又发生冲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11: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说同时老板是你岳父

点评

不是,你觉得象一路飞扬这个的人会是吃软饭的吗?不会的!  发表于 2012-7-10 13: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11: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关系,容易影响两人感情。上下级及有关联的部门之间都容易影响感情。我觉得最好别再一个公司找朋友。已经在一个公司的,离开一个最好了。毕竟工作和感情都很重要。

点评

一个离开,你说得轻巧! 给你年薪100万,但是条件是你必须离开你的爱人!你会吗?  发表于 2012-7-10 13: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12: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情的事与工作的事不能混为一谈!有那么好的缘分真羡慕,我们也碰到类似情况,不见得有什么问题,工作归工作,不要把私人感情带到工作中去,这是工作最避忌的,生产部与质管部在一般人看来是对立的两个部分,但我们应该从工作的本质上去考虑问题,都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两个部门应该是相互协作的部门,不是相互制约、相互推诿的,找到平衡点有利于公司利益就是对上级领导的交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2-7-10 13: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工作是分不清的,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最后两个人分别到不同的公司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13: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把问题改成“前任”女朋友会不会更好玩? 还得是小气计较的那种。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13: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在正规的大公司应该会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去规定,比如说亲属回避制度。领导在提拔和用人的时候应该要考虑到这一点。再说GMP也规定说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不能兼任,肯定对于这方面还是不提倡的。万一车间违反了GMP,两口子在家一商量,再一压下来,那公司岂不完蛋了。

点评

这个说的比较理智。从公司层面讲应该要求有所回避,说穿了,这会使公司两大职能部门的制约能力下降,从而带来不可知风险。不是喜欢棒打鸳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公司应考虑岗位调整。  发表于 2012-7-10 15: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13: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在前头 发表于 2012-7-10 10:07
这种情况真的是不好处,我和我老公就是在同一个公司,他是设备部经理,我是质量部经理,记得有一次他给我交 ...

呵呵,谢谢你用心的回答!
半个月不说话,你也太狠心了吧!女人要学会淡定与宽容啊,你说得我怕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13: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人 发表于 2012-7-10 12:55
感情的事与工作的事不能混为一谈!有那么好的缘分真羡慕,我们也碰到类似情况,不见得有什么问题,工作归工 ...

对立与统一,你是平和的人,只有平和的人才能看到问题的实质!谢谢你宝贵的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14: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月尾紫 发表于 2012-7-10 13:50
我觉得这个在正规的大公司应该会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去规定,比如说亲属回避制度。领导在提拔和用人的时候应该 ...

你觉得我该回避吗?你认为我会回避吗?想听听你的意见,假如你是她,你将何去何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14: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飞扬 发表于 2012-7-10 14:11
你觉得我该回避吗?你认为我会回避吗?想听听你的意见,假如你是她,你将何去何从?

你应该义无反顾的说,为了全国人民用药的安全,我决定。。。。。。此处省略600字

点评

在下认为你这个点子实在妙!妙啊!那个版主在线呢?给月尾紫加分吧!理由是她太给力了!  发表于 2012-7-10 14: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14: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334352444 发表于 2012-7-10 11:53
这样的关系,容易影响两人感情。上下级及有关联的部门之间都容易影响感情。我觉得最好别再一个公司找朋友。 ...

误会了吧,不是让你离开你的爱人,是为了感情不离开,工作才分开。我原来在的公司就有这样制度,两个人不允许在一个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14: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飞扬 发表于 2012-7-10 14:11
你觉得我该回避吗?你认为我会回避吗?想听听你的意见,假如你是她,你将何去何从?

误会了吧,不是让你离开你的爱人,是为了感情不离开,工作才分开。我原来在的公司就有这样制度,两个人不允许在一个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14: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月尾紫 发表于 2012-7-10 14:19
你应该义无反顾的说,为了全国人民用药的安全,我决定。。。。。。此处省略600字

哈哈,为了全国人民用药的安全,为了更有效地监督我的生产管理,了为更好的沟通与交流,下班后我决定把质量部经理抱回我家?是这样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10 14: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混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4 12:1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