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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药品包装标签变更码上放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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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9 14: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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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品,之前有电子药品监管码。外方听说这个东西快没了,就准备变成阿里的码上放心。

有两个问题:
1.变更资料是否按照局令28号附件4中三、申报资料项目表所列明的准备?对资料的要求在28号令颁布后有更新吗?


2.码上放心要求印扫码提示语“手机淘宝扫一扫”或“支付宝扫一扫”这句话。这不违反局令24号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的条款吗?

第三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第四条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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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8-4-19 15: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知道国产药品怎么办,不知道进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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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4-19 16: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需要
码上放心标签上的内容不属于药品标签的一部分,属于附加信息。
2、不违反
所谓“不适当宣传”和“不得夹带”针对的是产品本身或相关企业的宣传,例如某药酒的广告;而“扫一扫”是对终端用户的提示语,以便于用户检查该产品的真伪待信息,与标识出一个撕口位置一样的合理,而且没有扩大对产品和企业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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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9 16: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8-4-19 16:14
1、不需要
码上放心标签上的内容不属于药品标签的一部分,属于附加信息。
2、不违反

1.我问过申评中心的老师,有的企业确实做过这个内容的备案。我就是想确认一下备案材料内容。别有什么要求更新我没查到。

2.这个。。。我还真判断不了,“请用手撕开”这肯定是没问题的,但“请用滴露洗手液清洗干净的手撕开”这句话是否宣传了滴露洗手液?他要是用码上放心app扫描,没问题,但问题是他要用另一个企业的产品-淘宝和支付宝扫描。

点评

码上放心有APP吗 即使有的话 患者会下载吗(例如你是患者) 现在淘宝、支付宝甚至可以当动词用 谈不上宣传 更与你的药品和MAH没有直接关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4-1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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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4-19 17: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coldhot3 发表于 2018-4-19 16:34
1.我问过申评中心的老师,有的企业确实做过这个内容的备案。我就是想确认一下备案材料内容。别有什么要求 ...

码上放心有APP吗
即使有的话
患者会下载吗(例如你是患者)
现在淘宝、支付宝甚至可以当动词用
谈不上宣传
更与你的药品和MAH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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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9 17: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着没问题,这个不属于“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的范围,我们公司的包装已经更新为码上放心了,其中也包括进口分包装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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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20 11: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鸿雁 发表于 2018-4-19 17:22
我觉着没问题,这个不属于“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的范围,我们公司的包装已经更新为 ...

那你的备案资料就是按照28号令附件4准备的备案材料吗?还是药监局之后有新规定更改了备案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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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8 11: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coldhot3 发表于 2018-4-20 11:32
那你的备案资料就是按照28号令附件4准备的备案材料吗?还是药监局之后有新规定更改了备案材料要求?

我查了我们当时的这个变更,没有做备案,只是公司内部走的变更,我的理解是,现在这个电子监管不属于强制执行的,所有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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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5-14 08: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需要在药监局备案,公司内部走个变更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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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6-30 15: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备案,公司内部变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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