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娟子66
收起左侧

[GMP相关] USP发布《干热去热原》新标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 12: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谁懂 发表于 2018-11-30 14:40
去热原工艺的标准:如果处理后每个样品的内毒素量≤0.1EU, 则该工艺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怎么做?检测西 ...

文中的意思好像就是用平时的待处理样品去灭,不用添加挑战材料也就不存在评估3log的降低的事了~就直接测最后的内毒素低于0.1EU.  不过那个‘最坏情况’没有一个建议值,到底是低于日常处理的时间温度多少算是合理的。。。难道又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3 08: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faywd418 发表于 2018-12-1 12:10
文中的意思好像就是用平时的待处理样品去灭,不用添加挑战材料也就不存在评估3log的降低的事了~就直接测 ...

如果这样理解,风险是否较大,我们进行除热源的西林瓶每批次内毒素是不一致的。怎么做最差情况,目前可以考虑内控,但找不到内控的极限值做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3 09: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了,刚发现?之前版本没有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4 14:05: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谁懂 发表于 2018-12-3 08:03
如果这样理解,风险是否较大,我们进行除热源的西林瓶每批次内毒素是不一致的。怎么做最差情况,目前可以 ...

汗,这是好事啊,咋这么纠结呢?人家只说May not be required,又没说你一定不能加,只是给指了另一条路。你要觉得不合用,就还按现在的来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8 09: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28 07: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0-1-17 22: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注重实际内毒素负荷了,在监测进厂和清洗后负荷的基础上,可以不做3LOG研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8 09: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3-12 09: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3-12 10: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4-23 21: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17 10: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6 15: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鸟 发表于 2018-11-25 20:19
谢谢分享
在验证研究之前, 应评估待处理的材料/玻璃物质的内毒素含量。这包括验收入库和清洗结束后的玻璃 ...

根据以往验证数据评估一下,比如时间减少至原先20%时的FD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6 15: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韶光换 发表于 2018-11-30 09:25
那么验证时内毒素的初始负载是多少没有要求吗?

准确来说没有要求,更加基于物料本身限度和残留限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2-7-7 18: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需要这方面的资料,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2-7-14 20: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资料,收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7 17: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1 22:4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