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83|回复: 4
收起左侧

[化妆品] 广东推动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

[复制链接]
宗师
发表于 2018-12-26 07: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境外新产品在广东可同步上市
广东推动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
    编者按

    11月9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管理。

    早在2017年11月,广东省就根据国务院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部署,积极扩大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一年多来积累了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做法。

    本报广东讯  (记者陈海荣)  近日,广州安利商贸进出口有限公司获得广东省首张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该公司负责人刘明雄激动地说:“广州南沙实施的首次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管理新政,让我们实现了与全球同步上市新产品,这是监管制度创新给企业带来的红利。”

    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广东等10个自贸试验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当年11月,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国务院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对标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能力要求,迅速完善了机构、人员、制度、经费保障,积极开展备案试点工作,并在国务院部署全国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后,迅速推进全省备案管理工作。今年11月28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发布广东省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将备案管理范围推广至全省,进口口岸不仅限于自贸区口岸,为改革释放更多红利,惠及更多企业,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据了解,实行备案试点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无须审批,仅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备案,企业凭备案凭证即可到相关部门办理进口手续。相比原来3个月的审批时间,备案管理大量减少办理时间,有助于境外新产品在广东同步上市,从而激发市场活力。

    为积极推动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2017年11月以来,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办理窗口软硬件基础建设,增强化妆品产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审核方面业务能力;建立了一系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制度,内容涵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受理、形式审核、备案后技术审核及监督检查工作,明确相关岗位及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标准化、流程化。同时,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发布办事指南,明确备案办理窗口、材料、流程、业务咨询等;通过组织企业座谈会、召开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向企业宣传政策;提前介入,加强备案辅导,协助企业解决在备案材料准备及申请过程中存在的堵塞问题。2017年12月28日,原广东省食药监局通过了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备案工作能力现场评估。

    此外,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坚持“成熟优先”原则,自2018年4月10日起,先后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珠海横琴新区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发布了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告,吸引相关化妆品进口企业集聚发展。截至12月1日,广东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已注册账号企业9家,受理备案业务25宗,办结23宗,发放备案凭证14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8-12-26 09: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26 14: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分享经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12-26 15: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2-8-27 13: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5 13:3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