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511|回复: 28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药品生产企业,执业药师离职后,公司还能正常销售产品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9-3-15 16: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药品生产企业,执业药师离职后,公司还能正常销售产品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15 16: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生产企业没有执业药师的限制   我们企业考过执业药师  工资都不加,你觉得他会在意你离职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9-3-15 16: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药师在生产企业的地位是什么???
据我所知,执业药师只要求在药店和经营企业,生产企业有没有无关紧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15 16: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走一个试试。看看企业会怎么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3-15 16: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关,如果那个执业药师是质量授权人倒是不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9-3-15 16: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gdg661837 发表于 2019-3-15 16:48
无关,如果那个执业药师是质量授权人倒是不一样

GMP规定三选一:本科、中级职称、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不是必备条件,所以,企业没人在乎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3-15 17: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次元控 发表于 2019-3-15 16:41
药品生产企业没有执业药师的限制   我们企业考过执业药师  工资都不加,你觉得他会在意你离职嘛

是啊,考下来企业没有什么表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3-15 17: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凌大圣 发表于 2019-3-15 16:42
执业药师在生产企业的地位是什么???
据我所知,执业药师只要求在药店和经营企业,生产企业有没有无关紧 ...

生产企业,一般是质量授权人的职位,所以不清楚。有人说质量授权人离职是不能销售的。疑问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3-15 17: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gdg661837 发表于 2019-3-15 16:48
无关,如果那个执业药师是质量授权人倒是不一样

是质量授权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3-15 17: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Jacob1188 发表于 2019-3-15 16:45
你可以走一个试试。看看企业会怎么样

还没试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15 17: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lijingjing9008@ 发表于 2019-3-15 17:12
生产企业,一般是质量授权人的职位,所以不清楚。有人说质量授权人离职是不能销售的。疑问中????

受权人走了  产品放行怎么办   不过应该都是替换之后才走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15 17: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lijingjing9008@ 发表于 2019-3-15 17:09
是啊,考下来企业没有什么表示

那就挂证吧,我们这边应该才4500一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9-3-15 19: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没必然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15 21:31: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ijingjing9008@ 发表于 2019-3-15 17:12
生产企业,一般是质量授权人的职位,所以不清楚。有人说质量授权人离职是不能销售的。疑问中????

不是不能销售,是无法放行。但企业不会将第二受权人扶正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9-3-16 13: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是质量受权人离职了吧?已经放行的产品可以销售,未放行的产品需要等到新任质量受权人到岗后才能放行销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9-3-16 13: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妙手药王 发表于 2019-3-15 21:31
不是不能销售,是无法放行。但企业不会将第二受权人扶正么?

这个需要先去备案才能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16 13:2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anBo 发表于 2019-3-16 13:10
这个需要先去备案才能算

第二受权人(转授权人)本来就是要备案的啊,又不是企业可以私相授受的,本身其资质就是要求和质量受权人一致,将其变更为质量受权人只是程序问题应该很容易通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3-16 13: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10版)规定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g一个企业中"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很好找,难的是“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又做过生产和检测的可能就不多。只有人符合,再备备案一个也是很方便的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3-16 13: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妙手药王 发表于 2019-3-15 21:31
不是不能销售,是无法放行。但企业不会将第二受权人扶正么?

备案是很容易的,只要人员符合要求 ,马上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9-3-16 15: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02:0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