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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营] 固体口服制剂制粒余料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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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6: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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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口服制剂制粒余料的处理1、是否报废2、粉碎成细粉投入下批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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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2 18: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必须报废哦
好像说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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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9: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投入下一批,但是要有验证,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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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2 19: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制粒不应有余料,你还是用摇摆制粒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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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2 20: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接触过,帮你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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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2 21: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报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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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2 21: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版规定,批号为尾料的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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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23: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无权威的回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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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08: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液体制剂不允许回收,固体制剂经过验证可以回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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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08: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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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3 08: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2010版规定,与药品效期还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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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11: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报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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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3 12: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投入下一批次,但是固体可以集中多批尾料做纯尾料的批次,要验证,批生产记录等文件要齐全的,我们公司就是这样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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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3 12: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报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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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3 17: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返工处理 。但是会影响你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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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3 21: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第一批尾料的有效期为有效期可以保证产品质量,直接报废,浪费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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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21: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回收,但要验证要稳定性考察,如果颗粒不多不建议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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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27 21: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看你剩余尾料的数量,少的话建议直接报废,多的话可适量加入下一批,但需要做好验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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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8 00: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固体可以集中多批尾料做返工处理,纯尾料的批次,但是要验证、要稳定性考察,相关文件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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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28 07: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注意生产日期的制订,做前要做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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