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257|回复: 3
收起左侧

[法律法规] 辅料批准文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1-10 16: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大佬,请问,辅料现在已经取消注册登记改为在CDE上登记备案,走关联审评审批制度,目前在登记平台上登记的辅料未与制剂关联审评审评,现在改辅料的注册批件已经过期了,还能在标签上使用批准文号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10 16: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建议继续使用一个国企的批准文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0 16: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man5 发表于 2020-11-10 16:22
不建议继续使用一个国企的批准文号

那能使用登记号吗?我们现在同一个产品有两个登记号,一个是批件转“A”的,一个是自己登记的,但是状态为“I”,不知道能使用哪一个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11-10 16: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喏喏嘟嘟 发表于 2020-11-10 16:37
那能使用登记号吗?我们现在同一个产品有两个登记号,一个是批件转“A”的,一个是自己登记的,但是状态 ...

自动转A的就可以了,为啥还要自己再登记,不同规格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1 14: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LanBo 发表于 2020-11-10 16:54
自动转A的就可以了,为啥还要自己再登记,不同规格吗

是同一个产品相同的规格,那会刚出关联审评审批政策自己主动登记,没有说会平台推送。去年新出的56号文中登记平台根据注册批件推送成A的。现在就是同一个产品有两个登记号,给制剂出的授权书一直是自己登记的,至今未关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17 22:2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