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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重新取样复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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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0-10 10: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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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不合格可不可以重新取样复检?如果可以的话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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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0-10 11: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规定可以复验的,是可以复验的。如片重差异、可见异物等,但是有条件的。
还有就是OOS调查结果为检验过程偏差,则需要重新检验,其实不叫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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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0-10 12: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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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0-10 13: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可能原因可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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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4: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OOS调查,一般非取样原因引起的是原样复检。无法排除是取样原因或原样复检无法得出结论的才会安排重新取样。
可以参考指南“实验室结果调查”那一章,讲得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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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4: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OOS调查,一般非取样原因引起的是原样复检。无法排除是取样原因或原样复检无法得出结论的才会安排重新取样。
可以参考指南“实验室结果调查”那一章,讲得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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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0-10 16: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OOS调查是正确的;1、非取样原因需要原样或原液复检;2、OOS和偏差调查都查不出原因;也可能进行重新取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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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12-7 19: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iwei5du 于 2015-12-7 20:10 编辑

resampling一般是在retesting后执行,除非明确发现是sampling的问题,方直接进行取样重新检测。其实按照FDA OOS指南,resampling还有两层意思:1、analyzing a specimen from any additional units collected as part of the original sampling procedure or;(比如取样为3倍,选取另复验样进行测定)
2、from a new sample collected from the batch(重新到现场进行取样)
其实考虑到retesting(仍有两层意思):
A、使用原来以进行处理的样液(可直接进行测定,主要是确认设备的malfunction)
B、使用所取样品剩余部分(液体或固体,比如一个安瓿或一片药片再次取样),再按照规定的样品处理程序获取样液进行测定(主要是确定sampling handling problems,即样液制备的问题)。

所以个人觉得对于OOS的处理还是一般按照以下顺序进行:A,B,1,2进行,当然对于某些可能性比较大的问题,还是可以直接进行相应原因的调查。@hongwei2000 @意林枫



点评

Resampling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理由 例如发现OOS问题可能出现在取样过程或取样容器上的 需要确认哪一下包装的 特殊情况下样品不足够的 要有相应的批准才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8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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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1: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的话,可以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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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12-8 08: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5-12-7 19:53
resampling一般是在retesting后执行,除非明确发现是sampling的问题,方直接进行取样重新检测。其实按照FDA ...

Resampling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理由
例如发现OOS问题可能出现在取样过程或取样容器上的
需要确认哪一下包装的
特殊情况下样品不足够的
要有相应的批准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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