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0008|回复: 0
收起左侧

[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表扬2020年度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21-6-30 06: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药监综妆〔2021〕61号
   


发布时间:2021-06-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2020年,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在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有关医疗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努力克服新冠疫情的影响,积极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工作,报告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能力显著增强,监测与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全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经对各省(区、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业务评估,河北、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大力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依法及时调查处置风险信号,着力强化化妆品不良反应宣传和培训,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与质量、风险信号挖掘、分析评价、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均位于全国前列。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4家医疗机构,按照药品监管部门关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评价基地和监测哨点带头示范作用,报告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机构建设不断强化,在制修订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标准、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监测、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医学美容科主任李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性病科主任康晓静2位专家积极参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课题研究、科普宣传等工作,认真尽责,取得显著成绩。

  现对河北、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10个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4家医疗机构,李光、康晓静2位专家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以及参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医疗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能力,有力发挥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作用,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6月2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2 19:5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