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966|回复: 5
收起左侧

体外诊断试剂留样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8-30 17: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一个各位大佬关于IVD产品留样的问题:医疗器械产品留样检查要点指南(2016版)(三)留样样品原则上,应当选取成品留样。考虑部分医疗器械产品成本、产量等因素,生产企业可结合留样目的、留样检查项目等因素,采取其他留样方式,如原材料留样、产品替代物留样等方式。留样样品应当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的产品,应当明确留样样品的规格型号。2.采取原材料留样的,应当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原材料进行留样,原材料应当能够反映成品部分的可追溯性能指标。1)留样原材料有哪些必备的前提条件?需要留下那些证明材料说明?
医疗器械产品留样检查要点指南(2016版)(六)留样检验或观察
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留样制度,定期进行留样检验或观察,并保留留样观察记录。
1.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留样目的,明确留样检验或观察的频次或周期
(1)留样观察时间应当不少于产品有效期;
(2)对于稳定性研究的,可适当延长留样观察时间和(或)增加观察频次;
(3)留样原材料的,应当考虑生产批次因素,留样观察时间应当确保满足使用该批次原材料的最后一批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4)如果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至少应当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测观察。
2.留样检验或观察项目
生产企业应当明确留样检验或观察的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并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留样期内的检验或观察项目可与留样期满的检验或观察项目有所不同。
2)留样检测要检哪些项目?按成品检验进行?只检外观可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1-8-31 08: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句话说不清楚,发个核酸检测的IVD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rar

25.38 KB, 下载次数: 2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1-8-31 08: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1.光看法规,不结合实际产品,是不贴合实际的;
2.留样检测项目不一定要按照成品质量标准来,但是建议在留样期满的时候进行相关性能的测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8-31 09: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seine 发表于 2021-8-31 08:13
几句话说不清楚,发个核酸检测的IVD留样管理制度

点赞,送小红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1-8-31 09: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IVD不适合用原料留样,因为原料代表不了产品

2.留样是要进行周期检的,可以设定短期检外观,有效期满检全性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28 13: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seine 发表于 2021-8-31 08:13
几句话说不清楚,发个核酸检测的IVD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三倍全检量,法规的出处是?
留样观察对于体外诊断试剂来说,检测哪些项目是否有硬性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9 10:1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