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Eliah8
收起左侧

大家如果临床评价相关的问题可以问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25 16: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免临床评价产品,还是需要提供临床评价资料,还有一个需要证明模块可以独立使用,这个需要证明写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25 18: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如果工作原理不一样,可以选为临床同品种对比产品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7 09: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日本临床评价参考法规,跟国内的差异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24 15: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liah8 发表于 2024-3-22 16:01
不好意思 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

不好意思之前忘记回。没事且感谢回复 已经不在这个公司了,这问题暂时也不困扰我了
再问一个:同品种临床评价中,申报产品基本信息中所写的“适用范围”和等同性论证对比表中相关内容不都一致吗(都要写适应症、使用部位、适用人群、接触方式、接触时间等),那还要重复写两遍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11 14: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您好!想跟您请教一下,我们三类有源产品是主机和耗材配合使用实现其预期用途,我们计划主机和耗材分开注册,同时采用同品种路径进行临床评价,在撰写临床评价报告的时候,是需要主机和耗材分开撰写临床评价报告吗?两者的临床评价报告是否可以合并来撰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9 11:1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aani 发表于 2024-11-11 14:43
老师,您好!想跟您请教一下,我们三类有源产品是主机和耗材配合使用实现其预期用途,我们计划主机和耗材分 ...

您好!两个注册单元的话是需要分开编写两份CER的。你这种情况的话,两篇CER的临床数据大部分应该是相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9 11:17: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aani 发表于 2024-11-11 14:43
老师,您好!想跟您请教一下,我们三类有源产品是主机和耗材配合使用实现其预期用途,我们计划主机和耗材分 ...

您好!两个注册单元的话是需要分开编写两份CER的。你这种情况的话,两篇CER的临床数据大部分应该是相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9 11:19: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河 发表于 2024-7-25 18:32
请问如果工作原理不一样,可以选为临床同品种对比产品吗?

大概率不行,属于不同的技术特征,很难做等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9 11:20: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猫尾 发表于 2024-9-24 15:09
不好意思之前忘记回。没事且感谢回复 已经不在这个公司了,这问题暂时也不困扰我了
再问一个:同品 ...

需要写两遍,CER的目的就是形成完整的报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9 11:24: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IGHTINGrkm 发表于 2024-7-25 16:05
免临床评价产品,还是需要提供临床评价资料,还有一个需要证明模块可以独立使用,这个需要证明写呀

免临床需要写CER可能是使用范围或产品结构组成超出了目录范围。临床评价的范围需要对超出范围提供相应的临床数据,找一找有没有同品种产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30 09: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Eliah8 发表于 2024-12-29 11:20
需要写两遍,CER的目的就是形成完整的报告。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30 20:19: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诊断设备,同品种搞过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5 18:2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