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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山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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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不同厂家不允许用于同批次产品生产,有法规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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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4-5-25 14: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
供应商不是要经过评估的吗?然后经过验证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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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27 06:4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都是批准的供应商,物料检测合格是可以的——但对于大宗生产不建议,因为没有问题最好,出了问题不好追溯,还影响其他批次放行。我们一般规定同一批使用相同物料不超过2个批号,并在采购和库房发货时予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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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5-27 14: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注册报批生产的是不是这样做的。如果不是那就不行,如果生产厂家一样,供应商不一样那没问题,如果生产厂家不同,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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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27 14: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1、都进行过质量研究,确保对产品质量没有影响;
2、都在合格供应商目录内;
3、内部文件没有明确禁止。
满足以上3个条件就可以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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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7 14: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没有说不可以,但公司的规定可以高于法规要求,既然制定入了SOP,那就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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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27 15: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分开,按不同批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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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5-28 09: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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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9-28 17: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追溯,符合产品需求即可,不过产品出现问题,物料的追溯这块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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